关于漳州市第一看守所迁建项目(男子监区) 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批复
漳财投审〔2020〕65号
漳州市公安局:
你局送审的漳州市第一看守所迁建项目(男子监区)项目,我局委托福建宏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按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包括重点抽查会计记录、施工合同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对送审的有关资料进行认真、细致的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批复概算及资金构成情况:
根据《漳州市计划委员会关于漳州市第一看守所迁建项目建议的批复》(漳计基[2001]69号)等文件进行建设,总投资估算2,0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900.00万元,其他费用100.00万元。资金为财政拨款和部分自筹。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94.34亩,首期男子监区总建筑面积10,2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监房、生产车间、食堂、干警值班用房、提审室、医疗室、图书室、律师会见室、武警营房和食堂、训练场所、综合办公楼等配套设施。
(三)与项目建设主要相关单位:
项目建设:漳州市公安局
施工单位:汕头市建安(集团)公司、漳州市省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漳州信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漳州市宇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福建省七建设计院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预算编制单位: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结算审核单位:漳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和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决算编制单位:厦门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评审依据
(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建[2003]58号)等财政投融资项目评审有关规定;
(二)漳州市计划委员会《漳州市计划委员会关于漳州市第一看守所迁建项目建议的批复》(漳计基[2001]69号);漳州市发展和改革改革委员会《漳州市发改委关于漳州市第一看守所迁建项目投资估算的回复函》等文件;
(三)《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通知》(闽财建[2016]83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
(四)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意见书》( [2004]平审字第66号)、漳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工程结算审核意见书》( 编号:20060901)、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意见书》( [2006]平审字第222号);
(五)相关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项目单位有关财务会计凭证、账簿、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等财务会计资料;
(六)其他与评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
(七)建设单位回函等。
三、评审方式、范围和内容
(一)评审方式:
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及各项制度的履行和管理控制情况以符合性审核为主;项目的工程结算、竣工财务结算及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以实质性审核为主。
截至评审日,建安投资工程款,以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和漳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结算审核数据为准;设计费、监理费、评审费、勘察费等待摊投资项目的结算,以建设单位提供的付款凭据、结算报告、发票、相关合同、会计凭证、账簿及财务报表等资料为依据。
(二)评审范围和内容:
该项目的建安投资工程款、设计费、监理费、评审费、勘察费等支付情况,支付手续的完整性等。
四、评审结论
(一)工程及其他费用招、投标情况评审:
漳州第一看守所项目监房一、二、三、四幢、预审楼、伙房、武警办公综合楼建设工程采用公开开标,确定汕头市建安(集团)公司为中标单位;看守所项目的施工监理直接委托漳州信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看守所附属楼办公楼项目的施工监理直接委托漳州市宇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看守所附属楼办公楼项目的预算编制直接委托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看守所项目的地质勘察直接委托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研究院;挡土墙项目的地质勘察直接委托漳州市建筑设计院;工程设计直接委托福建省七建设计院。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评审:
截至2020年06月30日,该项目共到位资金20,586,700.00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801.00万、地方财政专项资金937.67万元、自筹资金320.00万元、银行存款利息15.6025万元详见下表:
漳州市第一看守所迁建项目(男子监区)到位建设资金明细表
摘要 | 金额 | 拨款单位 |
2002年01月01日至2002年12月31日资金到位总额 | 1,200,000.00 | 漳州市公安局 |
2,500,000.00 | 漳州市财政局 | |
2003年01月01日至2003年12月31日资金到位总额 | 5,150,000.00 | 漳州市财政局 |
2004年01月01日至2004年12月31日资金到位总额 | 2,000,000.00 | 漳州市公安局 |
4,525,000.00 | 漳州市财政局 | |
2005年01月01日至2005年12月31日资金到位总额 | 3,600,000.00 | 漳州市财政局 |
2006年01月01日至2006年12月31日资金到位总额 | 1,611,700.00 | 漳州市财政局 |
2002年01月01日至2006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利息总额 | 156,02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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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0,742,72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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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项目账面专款支出20,741,900.46元,详见下表:
漳州市第一看守所迁建项目(男子监区)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明细表
摘要 | 金额 | 备注 |
2002年01月01日至2002年12月31日资金支出总额 | 74,145.00 | |
2003年01月01日至2003年12月31日资金支出总额 | 8,594,792.15 | |
2004年01月01日至2004年12月31日资金支出总额 | 4,156,019.12 | |
2005年01月01日至2005年12月31日资金支出总额 | 3,902,993.10 | |
2006年01月01日至2006年12月31日资金支出总额 | 2,852,971.60 | |
2007年01月01日至2007年12月31日资金支出总额 | 541,100.50 | |
2008年01月01日至2008年12月31日资金支出总额 | 14,205.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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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1月01日至2009年12月31日资金支出总额 | 21,6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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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1月0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资金支出总额 | 13,58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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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1月01日至2011年12月31日资金支出总额 | 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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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1月01日至2012年12月31日资金支出总额 | 3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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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01月0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支付征地费用 | 114,71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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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01月0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支付女子监区工程款 | 455,59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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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0,741,900.46 |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项目未支付厦门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编费用15,000.00元;应收其他非该项目款项570,306.75元,其中:支付征地费用114,712.43元,支付女子监区工程款455,594.32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项目的银行存款824.60元,该项目资金余额571,131.35元。
(三)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评审
核算凭证附件的依据比较完整,支付各种款项都有政策文件作为依据,项目工程档案收集不齐全;部分项目费用结算没合同依据。
(四)竣工财务报表评审
1.编制依据和方法是符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2.报表所列有关数据比较齐全、完整、真实;勾稽关系正确。
3.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编制真实、客观,内容完整。
4.列支的个别费用未考虑与项目投资关系。
(五)审定投资额及审增(减)原因
项目建设单位报审的金额为20,030,568.65元,审定该项目总投入金额为19,699,431.58元,核减金额331,137.07元,净核减金额331,113.07元,具体如下:
1.项目的电费在项目建设期内,应由工程施工方承担,应予以核减待摊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费金额260,387.64元。
2. 2004年12月31日17号凭证购进的食堂排烟系统,应计入固定资产核算,应予以核减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22,284.00元。
3. 2003年12月31日17号凭证支车辆燃料及维修费,与项目投资无关,应予以核减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2,319.60元。
4. 2003年12月31日18号凭证支警徵2米*4900,与项目投资无关,应予以核减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4,900.00元。
5. 2003年12月31日19号凭证支红木牌款,与项目投资无关,应予以核减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2,500.00元。
6. 2004年09月30日11号凭证支一所护栅款,与项目投资无关,应予以核减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11,350.00元。
7. 2004年12月31日17号凭证支木地板、电线、门铃、花木款,与项目投资无关,应予以核减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6,881.50元。
8. 2004年12月31日17号凭证支招牌、挂图、窗帘款,与项目投资无关,应予以核减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9,644.33元。
9. 2004年12月31日18号凭证支四个警徵费,与项目投资无关,应予以核减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2,150.00元。
10. 2004年12月31日18号凭证支石头款,与项目投资无关,应予以核减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2,400.00元。
11. 2005年01月31日1号凭证支钛金字及横幅,与项目投资无关,应予以核减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1,420.00元。
12. 2005年01月31日1号凭证支玻璃钻孔、水闸更换等开支,与项目投资无关,应予以核减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4,900.00元。
(六)工程投资概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工程项目估算金额为20,000,000.00元,审定总投金额为19,699,431.58元,节约估算金额300,568.42元。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警犬用房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指挥室装修结算审核、审讯室装修结算审核、桩基测试费采用直接委托并未与对方签订合同。
六、意见及建议
1、请贵单位按基本建设相关规定办理。
2、做好相关科目调整及基建资金清理。
3、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建议贵单位以后应及时编制。
4、抓紧办理固定资产入账及移交手续。
漳州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