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东立交桥道路改造及市民公园(道路 工程)电力排管工程(土建部分) 项目结算审核结论书
漳财投审〔2020〕63号
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送审的漳州市东立交桥道路改造及市民公园(道路工程)电力排管工程(土建部分)结算项目,我局委托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按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经过工程量核实、单价取费审查等必要工作程序,对送审的有关资料(资料的真实性由送审单位负责)进行认真、细致的评审,现审核结论书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概算情况:
根据《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立交桥道路改造及市民公园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漳发改审〔2015〕113号)、《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立交桥道路改造及市民公园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漳发改审〔2016〕16号)、《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立交桥道路改造及市民公园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建设规模及内容的批复》(漳发改审〔2016〕18号)、《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市东立交桥道路改造及市民公园工程(道路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漳发改审〔2016〕46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总投资概算35542.4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329.96万元。
(二)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改造城市主干道总长2237米,其中胜利路至迎宾路长度约1200米(道路宽度50-60米,渠化加宽3.5米),九龙大道长度约1037米(道路宽度60米,渠化加宽3.5米);九龙大道、胜利东路以及迎宾大道,九龙大道与腾飞路(步港路)交叉口以及上述道路与现有小区辅道交叉口合理衔接的范围;2座跨水系桥梁;浦头港中桥(桥梁全长51.04m);连科港小桥(桥梁全长15m);3道涵洞;4座人行地下通道2400平方米。本次东立交桥道路改造及市民公园(道路工程)电力排管工程(土建部分)位于漳州市龙文区九龙大道与胜利东路交汇处,本次改造范围九龙大道起点与腾飞路平面十字交叉,终点至南昌路,胜利东路起点位于锦绣大厦前,终点至迎宾大道锦绣一方前。
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
(三)项目建设相关单位:
建设单位: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漳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漳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审核依据
(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漳财建〔2003〕33号)等财政投融资项目评审有关规定。
(二)《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立交桥道路改造及市民公园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漳发改审〔2015〕113号)、《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立交桥道路改造及市民公园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漳发改审〔2016〕16号)、《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立交桥道路改造及市民公园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建设规模及内容的批复》(漳发改审〔2016〕18号)、《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市东立交桥道路改造及市民公园工程(道路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漳发改审〔2016〕46号)。
(三)工程结算书、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工程量计算书、工程预算审核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工期说明、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东立交桥电力排管工程施工情况说明》、《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漳州市东立交桥电力排管工程相关事宜的会议纪要》(办公会议纪要〔2016〕5号)等送审材料。
(四)计价等参照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6版)》、《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401-407-2005)、《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FJYD-201-2005)、《福建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2版)等有关规定,执行的政策文件有:财税〔2016〕36号、建办标〔2016〕4号、闽建办筑〔2016〕13号、闽建筑〔2016〕15号、闽建价〔2016〕16号、闽建价〔2016〕11号、闽建价〔2016〕9号、闽建价〔2015〕28号、闽建筑函〔2015〕63号、闽建筑函〔2014〕156号、闽建筑〔2012〕40号及闽建筑〔2011〕6号文等文件,价格采用福建省2016年第二季度清单机械台班(不含增值税)、漳州市区201610期清单综合价(不含增值税)和福建省2016材机综合单价(主要材料为市场调查价,不含增值税)。
(五)其他与评审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
(六)工程审核意见的确认函等。
三、审核结论
本项目送审工程造价887.5875万元,审定工程造价826.1770万元,净核减61.4105万元,净核减率6.92%。审核事项说明如下:
(一)主要核减部分:
1、合同内增减
(1)040501004004 塑料管 送审价为工程量-329m×单价3296.24元/m=-1084462.96元,审后价为工程量-373m×单价3296.24元/m=-1229497.52元,核减145034.56元,原因是根据设计变更及竣工图纸,原12*MPP150×9.5拉管工程量核减。
(3)040504002004 混凝土井 送审价为工程量2座×单价10471.45元/座=20942.9元,审后价为工程量1座×单价10471.02元/座=10471.02元,核减10471.88元,原因是现场实际施工1座,工程量及单价核减。
(4)031002001001 管道支架 送审价为工程量9067.32kg×单价18.13元/kg=164390.51元,审后价为工程量1604.98kg×单价18.13元/kg=29098.29元,核减135292.22元,原因是工程量核减。
(6)040806001001 接地极 送审价为工程量108根×单价109.83元/根=11861.64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11861.64元,原因是资料不完整,核减项目。
(7)040806002001 接地母线 送审价为工程量636m×单价35.68元/m=22692.48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22692.48元,原因是资料不完整,核减项目。
(8)040504001005 砌筑井 送审价为0元,审后价为工程量-3座×单价6659.78元/座=-19979.34元,核减19979.34元,原因是现场实际有3座未施工。
2、合同外
(1)040204008002 砖砌电缆沟铺设 1.0*0.6 送审价为工程量15m×单价1604.25元/m=24063.75元,审后价为工程量15m×单价600.53元/m=9007.95元,核减15055.8元,原因是单价核减。
(2)040204008004 砖砌电缆沟铺设 1.0*1.0 送审价为工程量50m×单价1639.76元/m=81988元,审后价为工程量50m×单价151.85元/m=7592.5元,核减74395.5元,原因是单价核减。
(3)040103001002 回填方 送审价为工程量75.85m³×单价88.12元/m³=6683.9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6683.9元,原因是该项为合同内项目,故合同外扣减,移至合同内。
3、税金差额扣减77830.56元。
(二)主要核增部分:
合同内增减
040103001001 回填方 送审价为工程量-828.83m³×单价88.12元/m³=-73036.5元,审后价为工程量-611.68m³×单价88.12元/m³=-53901.24元,核增19135.26元,原因是工程量核增。
四、存在的问题
1、未招标,直接委托漳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施;
2、送审价超合同价5.06%;
3、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4、施工合同文本上签订时间为2016年4月6日,实际为2017年2月23日补签。
五、意见或建议
1、请你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相关规定办理。
2、该项目审核后,核减率为6.92%,根据漳州市政府《关于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监管的意见》(漳政综〔2009〕72号文)规定,审核费用由承包人负担,请你单位将该项目审核费2.1392万元直接从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3、该项目审核结论数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4、请你单位抓紧清理工程往来款项,认真做好工程财务决
算,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相关手续。
漳州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