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做好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 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漳人社〔2020〕9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各派出机构,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人事劳动局,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漳州、常山开发区环保局: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24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漳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成立漳州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评选办”),设在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具体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名单见附件1)。
二、评选推荐办法
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范围和名额、条件、程序和要求严格按《闽人社文〔2019〕246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报送材料
各地各有关单位于2月10日前,向市评选办报送《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汇总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公示情况表》、推荐对象主要事迹和简介(以上材料一式5份,并附电子版光盘)。其中,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要求内容准确、突出业绩,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登记表内事迹简介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主要事迹控制在2000字以内。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翼(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2588951(市生态环境局)
传 真:2522853(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翰苑颐园小区西北角(市生态环境局)
邮 箱:zzsstjrsk@163.com (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363000
附件:1.漳州市评选推荐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
者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246号》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