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 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职业技能培训和 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
漳人社办〔2020〕3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以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人社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与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指导辖区内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企业,以及职业技能竞赛承办单位等有关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地人社部门应及时通知辖区内各技工学校、县级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和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开展线下培训,可鼓励上述学校和培训机构积极开展线上培训,对一些开展线上培训工作优秀的机构,可推荐给市局上报省人社厅。
三、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地人社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及时通知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企业、职业技能竞赛相关单位暂停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以及职业技能竞赛等技能人才评价活动。暂停期间,不得现场办理职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等业务,不得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现场报名咨询工作;已接受相关报名的,由报名单位负责通知考生并耐心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鼓励有条件的我市备战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有关项目选手进行居家训练,专家及教练做好远程线上指导。
四、各技工学校、县级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和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企业,以及职业技能竞赛承办单位等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卫生健康部门关于疫情信息的通报,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提前准备防控物品,积极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做好防控工作。各地人社部门要加强跟踪督促工作,确保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五、开展线下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活动恢复时间根据上级部署精神届时另行通知。
六、各地人社部门应确定职业能力建设工作专门联系人(各技工学校单列),报送市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并随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人:陈国斌,联系电话:2058369,电子邮箱:zjk2058369@163.com。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