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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做好春节后农民工返城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漳农工办〔2020〕3号

发布时间:2021.05.18来源:点击率:0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人社部门,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福建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后农民工返城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闽农工办〔2020〕4 号)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高度重视,协同各相关部门,切实采取措施,以多种方式引导农民工合理安排返城返岗时间。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形成合力,实施有效的分类指导,做好农民工返城前后的防疫宣传、健康检测、人员输转对接等相关工作,确保市内外农民工安全有序返漳返城返岗。



                         

漳州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0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漳农工办[2020]3号省厅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