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 评审工作的通知
漳人社〔2020〕16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漳州、常山、古雷、高新技术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人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省属在漳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高级技师评审暂行办法》(闽人社文〔2020〕4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评审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使我市今年工勤人员高级技师评审报名工作顺利开展,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市直及省属在漳单位的考生评审资格现场审核,时间为3月19、20、21日,地点设在漳州市人社局办公大楼11楼工勤人员考核中心(芗城区博爱道上江名都D栋);其他考生资格现场审核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开发区、高新技术区、台商投资区人劳部门自行确定。
二、破格申报者,应符合闽人社文〔2020〕4号文件规定的破格申报条件,并按学历或工作年限破格的不同申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在《申报表》“破格情形”栏中勾选对应的破格情形。《申报表》可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中心(以下简称“省工考中心”)网站(www.fjrst.cn)“资料下载”栏目里下载。
三、高级技师评审需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将申报人员的《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后在《申报表》中的“单位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日),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四、申报材料应专人专袋,申报人员需将材料清单贴在材料袋上,并将上述申报材料刻录成光盘一并放入材料袋中。申报材料的复印件(作为评审答辩用的代表作除外),均需经单位加盖公章,各县(市、区)人社局,开发区、高新技术区、台商投资区人劳部门查验原件后统一加盖公章。
五、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高级技师评审采用个人申报、单位考核、答辩考评、综合评审及公示等,请各单位主管部门及时将报考信息传达给下属事业单位,单位人事部门应组织好本单位考生的报考工作,以免错过评审时间,工作中遇到问题,请与市工勤人员考核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2029929(审核期间)。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