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漳州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漳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0年全市工伤保险集中宣传培训活动的通知
漳人社函〔2020〕13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住建局、总工会,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人社、住建、工会部门:
为全面深入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持续推进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增强建筑用人单位和职工知法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工伤和职业伤害,依法维护建筑业职工工伤权益,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险部办公厅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工伤保险集中宣传培训活动的通知》(闽人社函〔2020〕1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定于2020年7月份在全市开展“工伤保险走进建设工地”为主题的集中宣传培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培训目标
深入宣传《工伤保险条例》、《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发〔2015〕125 号)等法规政策,达到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率、保障建筑业职工生命和健康安全、巩固“先参保后开工”长效机制、巩固建设工程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的目标要求。
二、宣传培训内容方式
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此次“工伤保险进工地”宣传培训活动以线上活动为主,线下为辅。
(一)编印材料,线下宣传。采取编印发放宣传材料,户外LED屏播放标语视频、线上咨询、新闻媒体访谈报道等方式,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政策。
(二)加强指导,线上培训。各建筑企业施工人员要积极参加“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资源库”平台远程工伤预防培训,培训合格人员,颁发电子培训合格证明。各建筑施工企业工地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员,要参加网络公开课、视频讲座等线上培训方式,掌握工伤预防法律法规,熟悉企业工伤预防管理的基本内容、方法和要求。
(三) 结合实际,统筹培训。做好建筑领域工伤保险集中宣传培训的同时,结合我市2020年度工伤预防工作,对其他领域在建项目施工人员同步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使职工了解容易发生伤害的环节,增强工伤预防意识,提高工伤预防技能,减少工伤事故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人社、住建、总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工伤保险走进建设工地”宣传培训活动的重要意义,密切协调协作,共同研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发挥职能优势,联合推动开展宣传培训。
(二)多措并举,创新宣传。在发挥好传统媒体宣传方式的同时,要充分利用当前互联网、微信、微博、抖音等数字媒体方便、快捷的独特优势,全方位、多维度开展工伤保险创新宣传活动。
(三)及时总结,持续推动。集中宣传培训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对活动的组织安排、宣传形式、成绩效果等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提炼经验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建筑领域工伤保险落地落实。各地活动工作总结和有关意见建议,请于8月10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养老与工伤保险科、市住建局工程科、市总工会权益保障和女工部。
市人社局联系人:李志华
电话:0596-2022030
传真:0596-2022030
市住建局联系人:李小莹
电话:0596-2936480
传真:0596-2957280
市总工会联系人:陈瑜倩
电话: 0596-2023135
传真: 0596-2023135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漳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