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漳人社办〔2020〕47号
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科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全国“两会”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全面抓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是当前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根据市委宣传部、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我局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局《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在局党组领导下开展,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各直属事业单位应指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确保各项学习宣传教育任务落实到位。
二、主要措施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通过“十个一”措施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各直属事业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市局确定的“十个一”措施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市局“十个一”措施具体如下:
(一)列入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一项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结合我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制定,将《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重点任务,提出明确要求,作出规划部署,确保《民法典》普法宣传的长期性、系统性。
(二)组织一次中心组专题学法。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学习《民法典》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着力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2020年8月底前组织一次《民法典》专题集体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省委、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部署我局贯彻落实意见。
(三)安排一次专题辅导讲座。2020年10月底前邀请漳州市《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成员,到我局开展一次《民法典》专题辅导讲座。各直属事业单位在2020年底前要结合实际,至少组织一次《民法典》宣讲或集中学习活动,推动干部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深入了解民法典知识,领会民法典精神。
(四)开展一次进农村(社区)活动。局机关和各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底前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人员深入挂钩帮扶或单位周边农村(社区),采取以案释法、法律咨询、赠送《民法典》读本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帮助社会公众不断树立学习遵守《民法典》的意识。
(五)开展一次进企业活动。局机关和各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底前结合日常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六稳”、“六保”,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市场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帮助他们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六)网上旁听一次案件庭审。抓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个“关键群体”,2020年底前与人民法院协调联系,选取与人社工作相关的一件民事案件,采取网上观看视频形式,组织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提升对《民法典》知识的感性认识。
(七)建好一批普法平台。以局门户网站设置《民法典》宣讲专栏、办公楼电梯智能媒体设备、各窗口单位LED显示屏、各单位宣传栏、市高级技工学校和人力资源市场两个微信公众号等一批平台为我局《民法典》普法平台,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不定期播放刊载《民法典》知识和宣传视频、张贴《民法典》宣传材料,向干部职工、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
(八)加强一个群体教育。市高级技工学校要按照教育部门的具体部署,把《民法典》纳入职业教育体系,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结合技工学校学生群体实际情况,2020年秋季新学期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一次《民法典》主题班会、一次《民法典》晨读活动、一次《民法典》征文或者演讲活动、一次模拟法庭活动、一篇《民法典》学习感言或手抄报,发挥外聘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作用,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培养学生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
(九)组织一次文件清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对我局印发或以我局为主起草由市政府、市政府办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废止或修改与《民法典》原则和规定相抵触、不一致的政策规定,确保文件政策与《民法典》相统一、相衔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十)组建一支普法队伍。由市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局机关和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具有法律相关专业背景干部为主体,组建一支《民法典》普法队伍,通过参加上级相关专题培训等形式,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深刻理解条文要义,精准把握民法典规定和原则精神,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充分发挥普法主力军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站位,把握方向。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教育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民法典宣传“落下去”、“活起来”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方向,把各项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抓实抓好。
二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和单位业务工作实际紧密结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专题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在执法服务过程中宣传解读《民法典》法律知识,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力量资源,把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有机结合,形成宣传合力。
三要注重结合,提升实效。各单位要坚持正确导向,准确宣传解读《民法典》,把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把执法服务与普法宣讲相结合,把保障企业群众合法诉求与维护本单位和干部职工个人合法权益相结合,把内部学习宣传与外部媒体报道相结合,最大程度吸引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关注和参与,为《民法典》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并及时将学习宣传教育情况报市局政策法规科,电子邮箱:13709336177@126.com。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