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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 有望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的补充通知
漳人社〔2020〕139号
发布时间:2021.07.27来源:点击率:0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人社部门、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扩大受影响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惠及面,根据近期工作开展实际,现对《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漳人社〔2020〕112号)关于企业是否生产经营恢复有望的认定补充如下:
对不在工信、商务部门认定范围内或工信、商务部门对恢复有望认定不清的企业,若企业2020年6月职工人数占2019年12月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80%(职工人数以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准),则认定企业生产经营恢复有望。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州市财政局
2020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