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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州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级技能大师 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

漳人社〔2020〕188号

发布时间:2021.07.28来源:点击率:0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人社部门、财政金融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落实《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漳政办〔2019〕90号)和漳州市财政局、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漳财社〔2019〕40号)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2020年,全市计划遴选建设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0个(含5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二、遴选范围

(一)支持企事业单位、民办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推荐技能技艺精湛、具有创新创造能力和较强带徒传技能力的高技能人才领办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重点支持推荐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和特色行业(领域)。

(二)已是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不再申报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已列入我市推荐上报2020年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候选对象的,不再申报;未获批建设的,可直接列入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不占所在辖区(单位)名额。

三、申报名额

各县(市、区)人社局推荐申报名额各不超过3个; 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央属、省属在漳单位推荐申报名额各不超过2个。

四、申报条件

(一)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应遵纪守法,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工作的一线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应在我市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在职在岗,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2.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福建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入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福建省技能大师。

3.在我市或本地特色产业中,具有高超技能水平,行业内认可,在全市或本地区有较大影响,经所在地人社、财政部门研究认定,可推荐申报。

4.近5年来在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所带学生在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的技工学校(含职业院校)实习指导教师可推荐申报。

(三)所在单位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较好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较大。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场所、设施、设备,能够满足教学和技艺传授及技术攻关、技术创新工作要求。

(四)技能大师工作室能够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并产生广泛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注重营造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能够将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法及时总结推广。

(五)建立完善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制度,制定“师带徒”计划,技能大师工作室通过传、帮、带,使技术技能得到传承,每年为企业或社会培养5名以上青年技术技能骨干。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报。所在地人社、财政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央属、省属在漳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开展推荐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及其相关佐证材料原件进行审核。所在地人社部门牵头组织专家评审或研究,在本地公示后,向市人社局、财政局报送。

(二)组织专家评审。市人社局、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三)确定结果并公示。评审结果经市人社局、财政局研究审定并公示。    

(四)公布结果。市人社局、财政局公布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  

(五)应报送的材料包括

1.推荐申报报告。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人社、财政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央属、省属在漳单位应根据名额要求和条件,出具推荐申报报告,含拟建项目情况报告,建设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计划目标等。省直有关部门、省属大企业(集团)、央属在漳单位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报送。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可作为推荐报告的附件上报。

2.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3.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操作技术方法改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证明材料,以及科技进步奖项、国家专利、职业技能竞赛等获奖情况。

4.带徒协议。师徒双方签订一年以上带徒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5.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工作情况。包括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的证明材料,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必要条件情况。

6.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的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成果、荣誉证书(可通过网上核查或其他部门协查的不再提供)等复印件。

六、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一)发挥名师带徒重要作用,加快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和青年技能骨干。

(二)组织重大技术技能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解决重大技术难题。挖掘传统工艺,进行传承和创新。

(三)开展技术交流,为高技能人才参与技术开发、技术攻关、技术交流以及绝技绝活和技能成果展示提供平台。

七、项目经费保障

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周期为三年,名称统一为“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者姓名+技能大师工作室”。在管理周期内,给予每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一次性补助经费8万元,补助经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含央属、省属在漳单位),分别从市本级和所在地就业补助资金拨付。补助经费用于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技能传承提升活动。技能大师工作室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等,要严格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项目所在单位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八、工作室管理

技能大师工作室按隶属关系,实行分级管理原则,委托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含央属、省属在漳单位)对辖区内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行日常管理。所在地人社、财政部门在每年绩效评价时要对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纳入自评报告的。对管理完善,发挥作用显著的工作室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候选对象。技能大师领办人已调离所在单位,未按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完成培养任务,出现违纪违法现象或技能大师工作室缺少正常开展工作的场地和设施设备等情况的,应及时报告市人社局、财政局。

九、其他要求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人社、财政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央属、省属在漳单位应严格按照条件,择优推荐。相关表格可以从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服务--下载中心专栏中下载。

(二)央属、省属在漳单位申报的项目应按属地原则,及时与所在地人社、财政部门确认申报情况,由所在地人社部门牵头组织专家评审或研究、公示,审核盖章后(不占地方名额)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三)申报材料(推荐报告、申报报告、申报汇总表、申报表一式2份,佐证材料1份,附光盘)应于12月20日前报市人社局。

(四)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市直单位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已建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加大项目实施力度,确保项目建设出实效。

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 系 人:陈国斌

联系电话:0596-2058369

电子邮箱:zjk2058369@163.com

市财政局社保科 

联 系 人:江凡

联系电话:0596-2023823

电子邮箱:zzczsb@126.com

 

附件:1.漳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 2.漳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州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