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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确认陈嘉榕等5位同志 四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漳职改办〔2020〕22号

发布时间:2021.07.28来源:点击率:0

漳州市司法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市直有关单位:

接省司法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公布连铮等22人具有律师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闽司职改〔2020〕9号)。经研究,同意确认由2020年福建省律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陈嘉榕等5位同志四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

 


附件:陈嘉榕等5位同志四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漳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

                        

     附件


 

陈嘉榕等5位同志四级律师职务

任职资格人名单

 

序号

姓 名

工作单位

任职资格

证书编号

1

陈嘉榕

福建朗马律师事务所

四级律师

闽C625-100069

2

陈  静

福建仁胜律师事务所

四级律师

闽C625-100070

3

郑加源

福建泾渭明律师事务所

四级律师

闽C625-100071

4

吴育林

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

四级律师

闽C625-100072

5

陈少凡

福建泾渭明律师事务所

四级律师

闽C625-10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