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漳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关于做好全省政法委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漳人社〔2020〕195号
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人社局,漳州开发区党委政法委
人事劳动局: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政法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33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政法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各项工作,确保评选推荐对象在本系统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分配
根据(闽人社文〔2020〕33号)文件通知,我市政法委系统先进集体名额7个,先进工作者13个。经研究,具体分配到各县(市、区)的名额如附件1。推荐为先进集体的政法委,先进工作者名额原则上应分配给乡镇(街道)政法委员。
二、评选推荐办法
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范围和条件、程序和要求严格按《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政法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33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报送材料
请各县(市、区)按分配的推荐指标,于12月25日前,将推荐对象的相关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市委政法委队伍建设指导科。
材料包括:
(1)评选推荐工作报告;
(2)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材料(1500字内);
(3)全省政法委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一式五份);
(4)全省政法委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一式五份,贴个人1寸蓝色正面彩色工作照,附电子版300字左右主要事迹材料)。
联 系 人:曾国强 联系电话:2936782(传真)
中共漳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