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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 落实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
漳人社〔2020〕201号
发布时间:2021.07.28来源:点击率:0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商务局、妇联,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人社、民政、财政、商务、妇联部门: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全国妇联关于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145号)印发给你们,请各地人社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民政、商务、妇联根据本部门职能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我市康养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附件:闽人社文〔2020〕145号.doc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全国妇联关于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州市民政局
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商务局
漳州市妇联
2020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