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各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建设局、各相关企业:
现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投资项目代码的通知》的通知(闽发改监管[2019]7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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