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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指导的通报

漳建工函〔2020〕17号

发布时间:2021.08.30来源:点击率:0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站,市建筑安全站:

    为进一步压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效,提升工程参建各方安全质量管理意识,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指导的通知》(漳建工函〔2020〕11号)要求,4月7日至17日,我局组织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指导,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总体情况

 共调研指导48个项目,其中工业项目19个、房地产(安置房)项目27个、市政项目2个,累计发现施工安全隐患问题375条,发出督促整改通知书37份,督促局部停工通知书7份,督促全面停工通知书4份。累计记2825.78分,其中项目经理记821.59分,施工单位记821.59分,项目总监记591.3分,监理单位记591.3分。《督促整改通知书》、《督促停工通知书》及《督促记分告知单》已通过省工程监管信息系统推送至各地监管部门,汇总情况详见附件。

 从检查情况看,部分受检项目存在项目责任人(项目经理、总监等)履职不到位的情形;部分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有所松懈,未能严格落实员工实名制登记、健康登记卡等制度;外脚手架、模板支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分部分项工程存在较多安全隐患,部分项目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安全措施有待加强。

 二、主要问题

(一)行为方面

 1、部分关键岗位责任人无故不在施工现场。如长泰雅特尔展示设备有限公司1#2#厂房工程项目经理段新林无故不在施工现场。诏安县青梅制品生产项目综合楼、科研楼、1#厂房工程项目经理王雪莲无故未到场履职。

 2、17个项目的项目部(监理部)在岗人员少于备案人数2/3。如云霄县江辉路威惠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监理单位黄河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备案4人,实际在岗人数2人,在岗人员少于备案人数的三分之二。

(二)施工安全方面

 1、材料构配件。主要是钢管壁厚、可调支撑螺杆杆径、顶托托板厚度等不满足规范要求。如福建省平和第六中学3号教学楼项目五层模板支架(高度3.9m)(1)轴-(5)轴抽查10根可调支撑螺杆外径,均不满足螺杆外径36mm的规范要求;抽查10根可调托板厚度,有6根不满足托板厚度5mm的规范要求。

 2、模板支架。主要是支架体系纵横向水平拉杆及剪刀撑等构造措施设置不到位,可调支撑螺杆自由端长度超长等问题。如南靖县福建吉泰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工程-1#综合楼,2#厂房,3#厂房,5#库房项目综合楼二层模板支架(高度4.5m)(A-D)轴交(1-13)轴6处立柱纵横距(实测1.2m*1.2m)不符合施工方案(1.2m*1m)要求;(A-D)轴交(1-13)轴存在6处未按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设置水平拉杆、剪刀撑等构造措施。  

 3、外脚手架。主要是连墙件、扫地杆漏设,钢管扣件拧紧力矩达不到规范要求等问题。如华安县意林山庄A-1~13#楼、B-1~6#楼、C-1~6#楼、D-1#、服务中心项目D-1楼第一层、第三层悬挑架(B)、(D)、(1)、(5)轴发现9处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抽查9个扣件(直角、旋转、对接各3个),发现8个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小于40N.m;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基础未做硬化处理。

 4、施工升降机。主要存在围栏门、进出料门的机电联锁装置失效,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未安装防护门等问题。如漳浦海西·如意城01-C-02地块—21#~30#楼及地下室、配电房项目施工升降机(备案号:闽DC-S10857)西侧吊笼进料门机械联锁失效、天窗电气联锁失效,东侧吊笼进料门机械联锁失效。

 5、塔式起重机。主要是塔式起重机履行检测验收手续不完整,主电缆线未进行绝缘架设等问题。如蓝田开发区漳州2018P04地块(悦汇广场)1#-3#楼及二期地下室(不含桩基)项目3#楼塔式起重机(备案号:闽ESZ-T00697)封顶检测合格后未及时验收。漳浦县东海湾·御花园(九曲岭片区B-01-01地块)-7#8#9#楼项目塔吊(备案号:闽DA-T02861)电缆线未使用绝缘瓷瓶架设。

 6、临边防护。主要是楼梯边、楼层边、预留洞口、室内电梯井口等位置防护不到位。如漳浦县食用菌生产园区项目主体二层(6-7)轴临边防护未设置,主体楼梯侧存在2处临边防护措施缺失。

 7、消防安全。主要是在建主体内未配置水带、水枪,施工场地内灭火器配备不足,集装箱用房材质防火等级达不到A级等问题。如诏安中扬国际城25#26#29#30#楼及其地下室项目29#楼主体3至7层未设置消防水枪、水带。常山君悦花园6-18幢住宅楼、19幢楼、水泵房、变配电室及二期地下室、三期地下室项目18#楼南侧钢筋制作场未设置消防灭火器。平和福建上好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及辅助用房工程4个集装箱办公用房建筑构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达不到A级。

(三)疫情防控方面

 主要存在现场作业人员未佩戴口罩、未建立健康登记卡、未进行人员登记、场所消杀、工地值班、夜间巡查记录不完整等问题。如台商投资区旭辉角美2019P01地块项目作业人员废弃口罩未科学收集处置;公共卫生间卫生条件差;防疫专管员未佩戴胸牌及臂章;未建立防疫每日巡查制度并形成记录。诏安青梅制品生产项目综合楼、科研楼、1#厂房项目部分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未佩戴口罩防护、未建立健康卡。

(四)施工扬尘方面

 主要存在部分项目施工现场未配齐扬尘防治设备,主通道未硬化到位,存在积尘积土等现象。如平和宸洲·尚品府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现场未按要求配齐配全防尘设施,造成泥土污染市政道路;场地内钢筋堆放场未按规定进行硬化处理;大门口西侧泥泞积水,物料堆放杂乱。

 三、有关要求

(一)落实闭环管理。此次调研指导中下发的督促整改(停工)通知书已通过监管系统推送各地监管部门,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立即向受检项目有关责任主体下发责令改正(停工)通知书,督促其举一反三,切实消除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并经项目所在地监管部门复查合格后,按规定及时书面反馈我局对应各调研指导组,同时在动态监管系统反馈留痕。

(二)深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工作成效。要按照我局《漳州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漳建工〔2020〕18号)要求,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全面压实在建工程参建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深化“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重点加强高大模板、深基坑、高边坡、超高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加强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措施和环节的监管,督促企业认真做好施工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闭环,从根源上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不厌战、不松劲、不走过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要针对建筑工地人员密集、流动性性大、交叉作业多等特点,持续抓好在建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建筑从业人员健康防护手册》要求,重点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场所消杀、员工实名制登记、防疫物品使用、食宿健康管理等各项制度落实,及时、准确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登记、消杀记录等工作,以更大的决心、更严格的监管、更有力的措施督促在建工地有关责任主体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附件:2020年4月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指导情况汇总表.xls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