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管理委员会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 进一步优化漳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管理 办法(试行)的意见》
漳建审〔2020〕1号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获得感,市住建局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市房建市政工程联合验收工作提出以下优化意见。
一、增加联合验收内容
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关于支持将广电网络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融入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各环节的函》(闽委宣函〔2019〕34号)等文件要求,广电网络同步参与现场联合验收并在6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结论,验收单位为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漳州分公司,相关业务资料纳入城建档案馆归档。
二、完善联合验收申请
进一步完善竣工联合验收申请表,将规划、质量、消防、人防、档案等各类申请表再次进行优化整合,形成新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审批申请表》(附件)(下称《申请表》)。该《申请表》作为联合验收的统一申请表,各专项验收部门不得另行收取其他申请表。
三、规范联合验收机制
为更好处理竣工联合验收过程中出现的少数需要采取单项验收的特殊情况,规范联合验收机制,实施要求如下:
(一)拟采取单项验收方式的项目须经验收主管部门确认,并报属地工改办批准。
(二)为将单项验收与联合验收的系统数据进行有效区别,决定调整单项验收申报方式及流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单项验收申报入口由“竣工验收及备案阶段”调整为“单个事项”,验收申请表为具体单项验收事项的申请表,不需提交《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审批申请表》,其余申请材料不变。
四、其他要求
(一)为适应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需要,联合验收所有参验人员均需正确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并做好防护措施。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应尽量减少参加人员,缩短会议时间。
(二)本补充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根据运行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前述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
附件: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审批申请表.doc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