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拟将平和县 阳光路至河滨路污水工程责任单位 和责任人列入市级安全黑名单 进行公示的通知
漳建工函〔2020〕2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漳州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漳建工〔2018〕142号),现将拟列入市级“安全黑名单”的平和县阳光路至河滨路污水工程施工单位福建九龙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郭冰卓、监理单位四川建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何军及其违规事实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下文之日起至2020年6月2日(含截止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于公示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应含有具体事实理由和相关证据材料)送达我局工程科,逾期未送达的视同无异议。异议书面材料应由异议人签字(异议人为单位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应提供联系人(或本人)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15号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工程科,联系电话:0596-2922241。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8日
附件
拟列入漳州市安全黑名单的责任单位及其违规事实
工程名称 | 责任单位 | 违规事实 |
平和县阳光路至河滨路污水工程 | 福建九龙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0年5月8日下午3点左右,平和县阳光路至河滨路污水工程发生一起两人中毒的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两位中毒人员分别在5月14日和5月17日死亡。5月20日,施工单位向平和县住建局上报这起事故,施工单位发生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不按规定时限上报。 |
四川建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20年5月8日下午3点左右,平和县阳光路至河滨路污水工程发生一起两人中毒的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两位中毒人员分别在5月14日和5月17日死亡,5月20日监理单位向平和县住建局上报这起事故,监理单位发生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不按规定时限上报。 |
拟列入漳州市安全黑名单的责任人及其违规事实
工程名称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违规事实 |
平和县阳光路至河滨路污水工程 | 福建九龙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郭冰卓 | 在2020年5月22日,市住建局对该项目检查中,项目经理郭冰卓未在场且无请假手续,经询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确认项目经理郭冰卓长期不在岗履职。 |
四川建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何军 | 在2020年5月22日,市住建局对该项目检查中,总监何军未在场且无请假手续,经询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确认总监何军长期不在岗履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