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住建行业行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闽建综〔2020〕1号)和《勘察设计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要求,现将勘察设计单位自查自纠报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漳州市勘察设计单位自查自纠报告
2.在漳承揽项目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自查自纠报告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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