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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将陈峻列入 市级“安全黑名单”的通报

漳建工函〔2020〕33号

发布时间:2021.08.30来源:点击率:0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漳州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漳建工〔2018〕142号)规定,并经公示核实,决定将闽晟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峻列入市级安全文明黑名单,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问题
漳州古城保护建设(一期)启动工程-侨芗片恢复建设及侨芗剧场(不含桩基)项目工程,施工单位为闽晟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峻。2020年5月12日,我局对该项目检查发现项目经理陈峻未在场且无请假手续,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确认,认定其长期不在岗履职。
二、工作要求
(一)对被列入黑名单的责任人,责令责任人所在企业于1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并完成“项目监管系统”的变更手续,对拒不整改的企业按照动态监管办法予以Mi记5分。列入黑名单的责任人,自在“项目监管系统”完成变更手续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在漳州市辖区内承接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在本文件下发前已完成变更手续的,从文件下发之日起算)。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持续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到岗履职专项督查,加大检查力度,严格监管记分,对自查自纠不认真、走过场的施工、监理企业,要严肃查处,形成有力震慑。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