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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顺昌县 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管记分违规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漳建工函〔2020〕50号
发布时间:2021.09.01来源:点击率:0
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建设局,市质量站、市安全站: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顺昌县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管记分违规问题的处理意见》(闽建办筑函〔2020〕10号)转发给你们。各地住建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机构应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依法依规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工作。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顺昌县住建局
质量安全监管记分违规问题的处理意见》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