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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工程监理企业 资质核查情况的通报

漳建工函〔2020〕68号

发布时间:2021.09.02来源:点击率:0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站、建筑安全站,各相关工程监理企业:

    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漳建工函〔2020〕64号)要求,11月9日至17日,我局组织开展了漳州市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查工作,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共对注册在市区(含芗城、龙文两区)的13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情况进行核查,发现问题23条,主要涉及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情况、企业机构、设备及人员配备情况、企业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等方面。主要情况如下:

   (一)监理工程师人数不符合资质要求。部分企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达不到专业资质最低人数要求。如福建恒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只有7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只有8人,不满足资质规定单个专业需具备10人以上监理工程师的最低要求。

   (二)注册证书数量不满足最低人次要求。根据资质管理规定要求,乙级监理资质应具备不少于15人次的注册证书人员,但在实际检查中,部分企业未能满足资质等级要求的注册证书最低人次要求。如福建芗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国家注册证书人员总人次为13人次,少2人次;福建广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国家注册证书人员总人次为14人次,少1人次。

   (三)社保存在漏缴、断缴现象。主要是部分企业未及时为注册人员缴交社保,个别存在社保缴交中断的问题。如福建祺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有7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社保只缴交至今年7月份,在检查时段未能提供最近3个月中其中1个月社保;福建广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检查时段未能提供社保缴交明细表。

   (四)质量安全管理内控体系不健全。如福建恒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

   (五)开展质量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不到位。主要是部分企业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不规范、不到位,企业法人或技术负责人未履行带队检查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职责等。如福建广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在2019年第四季度未带队检查所监理的漳州市小港家具批发市场9号楼工程;漳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所监理的漳州市南江滨路第Ⅰ、Ⅱ回#34塔迁改工程项目监理部自查自纠记录无法提供,2020年第三季度公司检查记录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未签字。

    (六)检测设备配置不符合资质要求。主要是企业配备的检测设备数量不符合资质要求。如福建锦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地电阻测试表、绝缘电阻表配备凭证无法提供。

    二、处理意见

    此次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已经以《漳州市工程监理企业专项检查表》形式下发各有关工程监理企业,各企业应对标对表,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反馈;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属于我局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我局将依法撤回相应资质,属于上级部门管理的工程监理资质,我局将上报上级部门处理。

    三、工作要求

    全市各工程监理企业应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第158号令)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标准注册人员指标的通知》(建办市〔2018〕61号)的要求,建立企业常态化自查机制,加强自查自纠和内部管理,不断健全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项目部质量安全监理行为。各地住建主管部门应抓紧开展注册在属地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情况检查工作,于12月10日之前完成并将情况通报抄送我局,同时要加强资质动态管理,督促监理企业加强技术能力建设,不断规范引导工程监理企业市场行为,维护工程监理市场秩序。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