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运输安全的通知
漳建材〔2020〕5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住建局,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根据《漳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方案》(漳道安领导小组﹝2020﹞1号),现就做好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运输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住建局要认真贯彻落实“11.29”省、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百日会战部署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事故和教训,把运输安全作为安全生产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狠抓落实,强化监督,确保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运输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主体责任
1.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住建局要督促辖区内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开展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及制度建设,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监督企业做好整改,确保从源头上、制度上把住运输安全关。
2.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要强化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自觉做到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载、不超速、不闯禁行线、不闯红灯;二要定期开展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做好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做到车辆不“带病”上路,确保安全运行;三要抓好内部安全监督工作。安装使用称重设备和车辆视频抓拍系统,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车辆不超载上路,司机不疲劳驾驶;四要明确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对运输外包的,要在外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运输安全管理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防止发生严重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事故。
三、强化密切协作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住建局要强化协作意识,主动加强与交通运输、城管、公安、工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部门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促进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运输安全工作上新水平。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住建局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30日前上报上阶段小结,于2021年3月8日前上报工作总结,有关材料报市住建局新材科,邮箱:nbmo@zzcia.com
联系人:陈叔恩,联系电话:13906953515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