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交通运输局转发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关于进一步明确《福建省普通公路电子招标投标 示范文本(2020版)》有关事项的通知
漳交建〔2020〕21号
发布时间:2021.05.21来源:点击率:0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交通运输局、常山开发区交通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现将《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明确〈福建省普通公路电子招标投标示范文本(2020版)〉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路办建函〔2020〕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明确《福建省普通公路电子招标投标示范文本(2020版)》有关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