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标准执法全过程记录操作规范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目录的通知
漳交法〔2020〕5号
发布时间:2021.07.29来源:点击率:0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交通运输局、常山开发区交通局,局属有关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35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19〕78号)和市司法局绩效考评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漳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公示标准》《漳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操作规范》《漳州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3:漳州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doc
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