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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报告

漳交法〔2020〕6号

发布时间:2021.07.29来源:点击率:0

漳州市人民政府:

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强化依法履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交通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全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增强党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把依法行政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总体部署,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分工方案》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依法行政工作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评。制定《市级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县(市、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漳州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法制工作要点》等,部署我局全面实施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把交通运输系统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一年来局党组中心组实施了六次专题法律知识学习并多次专题研究法制工作。党组书记、局长傅佳学带头遵法学法用法,并对今年交通运输系统涉法涉诉等重大法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推动了本系统依法行政的深入开展。如:建立完善我市“公路管理与执法协作机制”,研究制定公路治超“三年规划”,决胜“九龙云巴”行政诉讼案,开展严厉打击内河船舶涉海非法采(运)砂综合治理,出台配套文件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组织“七五”普法宣传和检查验收等。                   

(二)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实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修订公布新的《漳州市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市级交通运输保留28项行政许可事项、149项行政处罚和14项行政行政监督检查事项等。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印发《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以及《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分工方案》,明确建立抽查信息库、制定抽查计划、组织实施、抽查结果应用、抽查信息建档等工作程序和要求,采取“随机抽取执法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双随机方式,对交通运输市场行业监管和审批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大抓工业、抓大工业”号召,今年6月,我局提出促进我市交通物流业发展若干建议,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漳州市促进现代交通物流业发展十条措施》。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地合一”要求,将市级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高新区行使。将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等多项行政许可下放至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取消船员服务簿签发。同时,做好跟踪指导,确保下级接得住,服务好。一年来市交通窗口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合计277件,其中地方海事船舶登记和船舶检验 122件,运政审批和公共服务127件,工程建设设计文件审批6件,路政审批12件,全部依法依规按时或提前办结。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共获得流动红旗3次、有2人获先进个人表彰。

(三)完善行政监督制度,推进权力公开运行

我局在建设项目立项管理、招投标投诉处理、工程建设质量监管、运输市场监管等环节,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建立了互动交流和集体讨论决定机制。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领域建立了公示、备案、评查、合法性审查等多项制度。全市交通运输重点项目安排经过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等法定程序。局机关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与法律顾问的联系,使其积极参与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一年来,法律顾问在我局作出重大决策前累计接受咨询、参与研究并提供法律意见二十余次;2019-2020年,我局未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作为被申请人参与行政复议案一件,漳州市政府维持我局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案(因不服行政复议案)一起,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原告撤诉;“两法衔接”案件一起,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四)强化合法性审查,法治监督常态化机制化

一是坚持案卷评查。按照我局关于实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要求,今年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台商投资区建设局、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进行线上考评。共评查了35份案卷,现场评分并反馈案卷制作的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并下发了《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0年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报》;二是坚持法制审查。对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项目、行政合同、比选评标等行政行为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全年经法制审查的各类文书(通告)60余件;三是指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下级交通部门办理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处罚依据、实施程序等方法进行备案审查;四是办好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今年我局未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有的在复议前均已提前介入,积极提供建议,为化解矛盾纠纷做了大量工作;五是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对涉及市场经济主体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严格审核,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具体办法和工作方案。

(五)落实法治宣传培训,“七五”普法取得新进展

进一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我局与原市公路局、运管局,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等十个单位(科室)签订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状》,对全系统普法工作进行了部署;2020年7月,我局邀请市委党校庄建平教授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授课;8月17日开始,组织局机关干部通过“漳州市法治教育宣传云平台”学习,参加宪法及法律法规考试;8月27日下午,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培训;10月30日下午,特邀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作《关于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解读与思考》讲座等;局属单位也以不同形式开展了法律法规宣贯活动,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防疫情、守安全”为主题,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10月29日至30日在东南花都举办路政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地方海事部门在九龙江水域开展《水路运输管理规定》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并进行现场演练;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日常执法实际,组织全市执法机构开展执法规范化及各类专项执法业务的培训。

二、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一)市级层面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

漳州市已出台改革方案,文件名称为《中共漳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漳州市交通运输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漳委编〔2018〕10号)、《中共漳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有关机构编制的通知》(漳委编〔2019〕46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原有编制数72人,改革后核定编制人数213人,芗城区、龙文区交通执法大队人员正在完成转隶工作。

(二)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人员

制定印发《行政执法公示标准全过程记录操作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及《关于公布漳州市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的通知》,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全年公开行政许可信息37条,行政处罚信息3261条,公开市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主体2个,即漳州市交通运输局和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公开现有持证行政执法人员211名。

(三)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在执法过程中,从《立案决定书》《现场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勘验(检查)笔录》等法律文书的制作开始,全过程文字记录执法流程。同时,配备执法记录仪,在涉及人民生命健康和重大财产执法方面严格执行音像记录,以视听资料的形式对现场执法过程进行记录,确保执法工作准确无误。

(四)依法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行政处罚案件由具体承办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案件调查情况与初步处理意见提交科室负责人进行审理,然后提交法制机构进行案件审核,法制机构审核后报分管领导,一般案件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进行审理,重大案件按集体讨论制度进行审定,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五)提升执法案件办理信息化水平

全市各执法单位均统一使用省交通运输厅开发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处理系统进行规范办理执法案件。做好包括案件处理系统、执法车辆、PDA移动终端在内的三级联动联网工作,实现了省、市、县和各基层单位的联动联网。通过这些系统建设,实现全省移动执法的指挥调度、实时视频监控、视频存储、综合管理及调阅等功能,确保省交通运输厅应急指挥中心、执法总队、执法支队、现场执法人员之间语音及视频传输。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制审核人员资格方面。按照各执法单位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单位编制数5%和通过司法考试的资质要求,我局目前法制审核人员存在持证上岗方面的不足;二是机构改革方面。改革后同一执法队伍人员身份不一,存在“同工不同酬”问题;三是水上执法方面。执法船舶等硬件设施比较薄弱,客观上影响了打击非法客渡、船舶超载和内河船舶涉海非法采(运)砂等违法行为的力度。

四、明年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将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工作部门为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建设法治诚信政府部门

运用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的理念,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加快行业依法治理补短板工作,在内河船舶整治、公路货车治超、两客一危安全生产等方面强化管控,为我市“十四五”规划任务法治政府部门新作为开好头起好步。

(二)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加快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齐头并进,加强执法证件信息化管理,严格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各部门执法业务协作能力的提升,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执法协作重要事项。继续推行违法信息抄告机制,加强执法协作力度,加强完善信息资源共享,实现管理和执法无缝衔接。

(三)扎实推进“八五”普法教育

结合交通系统的工作实际,拟好《漳州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落实主体责任,做到“谁执法谁普法”,使普法工作有目标、有步骤,稳步推进,为“八五”普法收官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环境。

 

                       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