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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水利局关于 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漳水〔2020〕181号

发布时间:2021.07.29来源:点击率:0

市政府: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漳州市水利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国的决策部署和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及市政府印发的《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紧扣水利中心任务,持续推进水利法治政府建设,水利法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要工作与成效

(一)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相关任务要求。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与备案工作。完成市政府、市政府办出台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重点是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民法典、证明事项等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工作,共清理涉及的规范性文件24件,提出意见,其中拟废止10件,拟保留继续有效14件。完成1986年至2020年7月31日本单位名义自行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共清理出规范性文件60件,其中废止35件,保留25件。本年度审核出台报备规范性文件1份。二是充实公布实施市本级权责清单。经梳理,市水利局共有权责事项121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44项,行政强制12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裁决5项,行政监督检查14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公共服务2项,其他权责事项30项。三是指导推进县级机构职能整合。进一步落实保障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与生态环境、税务机关做好调入与调出职能衔接与监管对接;配合推进古雷开发区、漳州高新区将水利方面处罚纳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进全市水利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职能体制改革创新工作。四是落实《实施方案》其他要求。印发实施《水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组织水利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举办全市全市水利系统宪法、水法律法规等学法考试与答题活动,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全市水利执法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和法律法规培训共5场次等。7月完成省市“七五”普法工作验收工作。配合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察工作。完成行政裁决事项梳理工作,梳理事项5项。

(二)持续推进河长制促水生态环境提升。一是市县乡三级河长累计巡河2.3万次,发现问题6822个,解决问题6815个,河道专管员巡河3.36万余次,发现问题32467个,解决问题32423个。落实市县河长制办公经费883万元,发放市级专管员补助450万元;与市扶贫办联合发文《增设扶贫公益岗位解决贫困户受疫情影响务工的通知》,优先聘用贫困河道专管员21名。二是开展河道漂浮垃圾专项整治,累计清理漂浮垃圾9.9万吨。开展河道“四乱”问题摸排16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省厅暗访“四乱”问题112个,已完成整改109个;核实水利部卫星比对图片“四乱”问题17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对国控断面水质超标的31个县乡两级总河长进行约谈,对3个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四是漳州中级法院首创《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制度》 ,先行先试建立43名生态环境技术专家库。以沿九龙江北溪流域县区检察院勇于创新共同签订了《九龙江北溪流域(漳州境内)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会同公安机关共立案查处非法采砂类和污染水环境刑事案件76起。我市九龙江西溪入围第二届全国寻找“最美家乡河”活动最终21条初评河流名单。

(三)持续强化水利监管维护良好秩序。一是加强水资源管理。制定漳州市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推进方案,核查并提交登记表1630份,建立无证取水清单推进整改提升工作;完成云霄漳江、诏安东溪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工作;落实水资源费有偿制度,市本级征收入库1137万元;组织各县及重要用水户参加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培训工作;开展节水管理工作,与市发改委联合制定《漳州市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工作方案》及主要任务分解表,建立跟踪协调联系机制。龙海市被评为水利部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完成长泰、云霄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市局机关节水项目建设通过省水利厅验收,诏安、平和等7个县节水型机关建设完成并通过市级验收,组织开展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省级节水型高校现场考核并上报省里复核。漳州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已顺利通过专家组的现场考核和综合考评。二是加强河道执法。开展河湖执法三年行动、组织开展全市河道非法采砂洗砂执法行动,印发《漳州市水利行业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取缔非法采砂点和堆砂场78处,没收非法采砂船舶3艘,行政处罚54件,罚没金额20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件。三是加强水土保持监管。严格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完成国家七部委对我市2019年水土保持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全市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252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746.07万元;开展沿线环境及高速公路检查,印发整改意见3份、检查意见1份,督办县级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起;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绿色矿山”建设承诺书(试行)》等,开展联合惩戒和矿山生态环境整治终验工作;做好中央环保督查涉及水土保持问题“回头看”工作;完成2020年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项目终验,推进成果的应用,下发督办件3件;完成25个重点项目无人机野外核查工作。

(四)抓“放管服”提升生态建设营商环境。一是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继续压缩审批事项承诺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市级30个审批事项全部压缩到法定时限35%以内(含),最长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50%事项压缩到“即办件”;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融入“多评一表”审批,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全部采用“不见面审批”,运用专家函审方式,简化延续取水评估报告审查;推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告知承诺制,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切实落实审批做“减法”,服务做“加法”,提升了营商环境。今年来,共审批60件,其中联审14件,承诺件46件全部在承诺期限内办结,满意率100%。二是推行“互联网+行政审批”服务模式。30个审批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趟”的四星或“一趟不用跑”的五星级服务标准,所有审批项目其办结文书、批文均可通过“政证快”送达,梳理事项通过“政证快”平台办理达到100%。审批事项实现办结同时同步上传,电子证照增量同步进行、同步入库,电子证照共享,办结的审批结果按要求公示。加强普法宣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成七五普法验收。今年主要活动是组织开展水法律知识网上答题活动,组织收看福建电视台《八闽幸福河》宣传系列片,3月22日线上直播局领导参加漳州政府 “坚持节水优先、强化水资源管理”专题网政务访谈;在《闽南日报》刊登题为“关注中国水周—‘河’我一起守护碧水”纪念活动宣传报导;组织重要库区、河道巡河活动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讲座等,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与宪法周宣传等,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和广大群众的水法律意识和水保护观念。

二、存在的问题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对法治相关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局没有内设专门的法制科,现有取得法律专业学历的人员较少,难以符合或胜任法治岗位需要。全市水行政执法队伍存在人员老化、队伍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与新时期水法治建设任务不相适应,执法力量亟待充实,执法装备有待更新提升。全过程执法记录等制度实施过程仍存在认识不到、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三、2021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加强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依法治水观念。落实普法责任制,做好2021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和日常水法律法规及节约用水方面的宣传工作。

(二)加强学习培训,推进行政执法法治建设。组织水利人员参加执法岗位培训、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以及开展水政监察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水行政执法能力。

(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调处水事纠纷。持续开展以河道采砂专项执法、湖清“四乱”等活动,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河道行洪安全。积极探索水行政管理新思路、新方法,推进水利依法行政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持续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四)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正确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职能。重点做好行政监督检查,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县级履职情况督促落实,推进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继续做好市本级水利审批项目审批改革,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特此报告。

 

 

漳州市水利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