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福建省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14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漳州市农业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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