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2020年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漳海渔〔2020〕59号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我局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印发的《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围绕全面推进海洋与渔业依法行政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全市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现将主要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2020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每年结合局主要工作,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实行工作清单、小结制度,月初制定工作清单,部署每月工作重点,月末局务会局领导听取月度工作总结汇报,推进落实。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加强法制机构工作力量建设,今年调配一名法律专业干部到局计划财务与法制科任科长,将支队一名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
2.常态化学法。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制度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级党组织掀起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热潮”,准确把握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深刻内涵和核心要义。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3.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年初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由相关科室(单位)对照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结合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防灾减灾日宣传、6.6放鱼日、安全生产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综治平安扫黑除恶集中宣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总结,对照验收标准,完成自查评估和电子台账整理报送。今年重点做好新颁布的《民法典》和新修订的《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的宣传贯彻活动。局机关干部每人分发一本《民法典》,并请我局法律顾问为干部职工举办了一场《民法典》学习讲座。局所有处级领导带队分7个组下基层宣贯《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刘亚良局长带头为市直海洋与渔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和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干部职工宣讲。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市政府办的统一组织下,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对民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野生动物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规范性文件等进行清理。经清理,拟保留14份,废止7份,修改1份。
2.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落实《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漳政办〔2020〕44号)要求,落实事前合法性审查、事后备案审查等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在我局制定《漳州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过程中,进行合法性审查,相关文件及时报送市司法局备案。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2020年度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发放等重大财政资金安排过程中,及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在编制十四五海洋强市建设专项规划的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2.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我局续聘福建泾渭明律师事务所的蔡丽石羡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同时将法律顾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我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为市鱼种场、市水产开发中心转企改制,渔船更新改造补助资金发放有关问题的处置等提供法制意见。为采购水产品快速检测试剂、采购苗种、“6.6八闽放鱼日”活动采购等提供法制审查意见,有效规避了重大复杂和疑难案件处理、签订重要合同、处理重大事务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四)围绕中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1.推进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方案》和《中共漳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通过开展“百千”增产增效行动、推动六条鱼产业发展、加快设施渔业项目建设实施、协助解决企业资金需求、支持水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等措施,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1至11月份完成渔业产值246.5亿元,比增4.6%。水产品产量190.27万吨,比增4.6%。水产品加工量98.8万吨,比增2.7%;水产品加工产值341.3亿元,比增5.3%。渔业经济总产值634.6亿元,同比增长5.9%。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根据市政府办的统一安排,认真开展涉企收费项目自查。我局涉企收费项目有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和漳州市水产品加工与流通协会会员费,自查和接受市里复核抽查过程中,均没有发现违规收费问题。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收费情况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漳州市水产品加工与流通协会会员费收费情况报送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汇总后集中公示。
4.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平台建设为抓手,按照归集路径实现市场主体信息的及时、准确、统一归集并公示,城市信用监测数据每月按时报送市信用办,今年来,我局已报送企业信用承诺书34份,联合惩戒信息11条,已在双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信息75条,行政处罚信息8条。每半年对数据录入质量进行一次核查,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按不低于录入量5%的比例对数据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及时通报,对发现的问题由相关责任科室(单位)及时修正,以保证数据质量。
5.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绩。我市海洋与渔业系统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深挖整治与常治长效相结合,将“三书一函”作为切入口,认真研究梳理涉黑涉恶和乱象问题所暴露出的行业隐患和监管漏洞,自扫黑除恶专项斗开展以来,漳州市海洋与渔业系统共接到相关部门发出的“三书一函”建议书两份,均及时进行了答复。同时,不断健全源头治理、依法惩处、建立完善防范黑恶势力侵入的监管机制,共建立起43项行业专项整治机制和制度。今年来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共梳理出线索6条,其中市局6条(其中2条与龙海局合报、4条与东山局合报),及时更新线索台账,认真落实市扫黑办《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定期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向市扫黑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今年共报送47条宣传信息。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指导监督渔业执法工作。参与支队渔业处罚案件的会审,做好法制审核。开展渔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抽取了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渔业行政处罚案卷7卷,按照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2020年渔业执法案卷评查计分表》进行评查,并通报评查结果。选送支队和云霄局的案卷参评省局的案卷评查。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福建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三项制度”相关清单、指南、流程图的参考样式,大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3.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目前我局共有60人持有福建省行政执法证,56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行政执法证,相关执法人员信息在我局门户网站公示。组织全市渔业系统共40名人员参加渔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组织57名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参加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普法考试,参考率100%,及格率100%。
4.强化海洋与渔业执法。扎实开展“碧海”、“蓝剑”等执法行动,开展清理取缔长袖定置网专项执法行动,持续79天,共清理取缔违禁渔具1596槽,清海面积约5.62万亩。2020年,全市共查处海洋与渔业案件197起,收缴罚没款190.6万元。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8月5日经市委编办同意,依法对《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中共漳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权责清单的通知》(漳海渔〔2019〕78号)所附权责清单进行调整、补充完善。调整后,我局共有权责事项199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115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监督检查9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和其他权责事项53项。
2.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2020我局共承办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共6件,经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我局办理情况的意见,6件均表示满意,满意率100%。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我局共制作政府信息55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2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数21条、不予公开信息数13条。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深入实施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2020年,市直海洋与渔业系统受理信访件1件,已办结1件,办理信访复查0件,未发生越级上访及群体性信访事件和越级访。
2.参与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市信访局的要求,我局所有的信访件均录入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进行规范管理,并指定专人每天查阅系统,及时接收和办理平台转来的信访件。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经过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然存在敏感海域管控任务重、责任大,特别是涉渔乡镇船舶量多面广,管理队伍建设滞后,属地日常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难度较大等问题。将在下一阶段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解决。
二、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进一步强化海洋综合管理和服务,提升现代渔业水平,推动海洋与渔业科学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1.认真制定、实施好“八五”普法规划。结合实际,认真总结我局“七五”普法的经验和不足,在此基础上,对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重点对象、工作要求、方法措施、保障机制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精心谋划“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执什么法普什么法”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梳理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确定本部门本单位年度重点普及的法律法规以及拟开展的普法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全面增强全民海洋与渔业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为全力推进海洋与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海洋与渔业转型升级,创造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为“八五”普法开好局、起好步。
2.统筹推动海洋经济发展。高质量编制“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积极参与实施“智慧海洋”工程。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统筹陆海经济发展,重构海洋经济空间新格局。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海洋经济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发展,推动海洋经济绿色发展。以政策支持保障持续推进,用好国家、省支持发展海洋经济政策,重点支持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基础设施、海洋科技创新等项目建设,促进海洋经济加快发展。
3.深入开展渔业污染源头防治。进一步巩固今年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渔事项的整改成果,持续强化水域滩涂养殖证办理和超规划养殖清理工作,特别是八尺门海域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工程涉及范围内的养殖网箱清退,确保不反弹不回潮。要持续深入推进渔业污染源头防治,重点突出陆上池塘养殖和工厂化养殖、海上养殖、渔船、渔港污染防治、诏安湾水产养殖和牛蛙养殖污染整治,落实好已经制定的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和具体措施,做好渔业排放口普查调查等工作,确保渔业污染防治各项目标顺利完成。
4.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管。以推进渔船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系统管理为主线,按照清单化、表单化、项目化、责任化要求,推进实施海上渔船安全治理“硬任务”。推进渔业生产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叠加开展封港清查、防范商渔船碰撞百日攻坚、整治涉渔“三无”船舶等专项行动。创新宣传举措,开辟宣传教育新阵地,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增强渔民安全意识。推进沿海乡(镇)、村(居)渔船安全生产日常规范化管理,推动建设渔船安全群防群治平台,发动渔民家属盯住自家船、自家人,解决渔业部门监管力量不足、渔船遇险报警信息滞后等问题。加强海上风浪情况研判分析,及时、精准预警。落实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及时处置海上渔业安全突发事件并报告情况。
5.持续强化渔业执法力度。持续开展“亮剑”、“蓝剑”等专项行动,强化海上执法巡查、港口检查,加大违法捕捞、涉渔“三无”船舶、电毒炸鱼执法打击力度。深入开展违禁渔具渔法整治,组织清理取缔长袖定置网等专项行动;强化渔船赴敏感海域作业的管控,开展厦漳金联合执法行动,严防涉台涉外事件发生;严格落实海洋伏季休渔执法监管,防范违反伏休规定群体性事件发生。持续加强防止渔业海上境外疫情输入,强化渔港管控,加大海上巡查堵截力度。深化水生野生动物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推动水产品“一品一码”源头追溯责任落实。
特此报告。
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