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商务局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 2020年省级商贸服务业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漳商务〔2020〕80号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漳州、常山和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和漳州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0〕60号)有关省级商贸服务业资金申报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和条件
(一)在漳州市内依法登记注册或备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积极配合商务和财政部门工作,及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调查问卷);
(三)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四)“八闽美食嘉年华”活动为2019年12月12日至2020年10月15日期间举办的,其他项目(含各类费用)应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之间发生的(以凭证日期为准)。
二、福建省美食街城项目
支持各地根据《福建省美食街(城)创建评审办法(试行)》(闽商务服务业〔2015〕28号),积极创建和申报福建省美食街(城)。对经福建省美食街(城)创建评审办公室评选认定的福建省美食街(城)每个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家政服务业项目
1.支持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为家政员办理商业保险,按缴纳保费的5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60元/年·人。
2.鼓励实行员工制,对员工制家政员100人以上的家政服务企业进行分档次奖励。其中,100人(含)以上200以下的,奖励5万元;每增加100人,叠加奖励1万元;最高奖励10万元。
3.对受雇于某一员工制家政企业半年以上的优秀家政员进行奖励。由员工制家政企业按不超过员工数5%的比例向福建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推荐报送。对经福建省家庭服务业协会评审认定的优秀家政员每人给予最高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以上资金均拨付到企业。其中,优秀家政员奖励金由企业拨付至获奖个人。
员工制家政企业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第(六)条认定。家政企业和家政员工信息均须录入商务部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平台。
四、“八闽美食嘉年华”活动项目
支持行业商协会或企事业单位根据《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八闽美食嘉年华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商务便函〔2019〕659号),举办八闽美食嘉年华活动,持续激发消费潜力,繁荣夜间经济,促进闽菜文化传承,提升闽菜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对美食节活动的宣传、场租、展台搭建、水电等费用按照不高于实际发生费用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40万元。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格式:申报材料封面应注明“2020年福建省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项目具体名称、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申报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并按目录页码顺序装订成册。
基本材料:(1)申请报告:应包括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背景和主要内容,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达到或预期达到的目标和效果等;(2)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项目申报表或“八闽美食嘉年华”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申报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已换取“三证合一”证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换取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依申报项目不同,家政服务业领域项目申报单位在提交基本材料的同时,还应提交如下相应的项目材料:
1.商业保险补助:保险公司的保单及发票复印件;企业与家政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及员工银行工资流水凭证(连续6个月)复印件;家政企业和家政员工录入商务部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平台证明(截图)。
2.员工制家政企业分档奖励:企业与家政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员工银行工资流水凭证(连续6个月)复印件;企业为家政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相关凭证复印件(已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均认可缴纳社会保险费);家政企业和家政员工录入商务部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平台证明(截图)。
六、工作要求
(一)申报评审程序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将项目申请文件、项目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一式5份装订成册,于2020年6月10日前上报市商务局(“八闽美食嘉年华”活动于2020年10月30日前上报),逾期不再受理。待省级资金拨付文件下发后,应及时将资金拨付至各单位,并上报拨付报告(含项目进展情况、资金拨付情况、项目效益、绩效评价等)。资金拨付后填写《福建省商务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表》(见附件),于2020年10月前上报市商务局。
(二)资金支持起点
支持企业(单位)的资金,原则上单家企业(单位)不低于3000元,低于3000元的不予补助。
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商贸科:曾焕强,2671525,smk2026215@163.com
市财政局外经
科:黄淑菲,2022939
附件:1.省级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项目申报表
2.“八闽美食嘉年华”项目申报表
3.福建省商务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表
漳州市商务局 漳州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