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漳商务〔2020〕92号
各县(市、区)工信(商务)局,漳州、常山和古雷开发区经发局(经贸办),台商投资区和漳州高新区经发局:
今年6月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按照《漳州市安委会办公室 漳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漳安委办〔2020〕27号)要求,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以“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并紧紧围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通知中排查整治阶段工作任务展开。结合我市商务系统实际,现将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基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20年6月1日-6月30日。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开展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报刊、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二)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漳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成效。广泛发动全市商贸企业员工从细节上排查隐患,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开设漳州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月专栏。在“漳州市商务”微信公众号和“漳州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开设“安全月特别专栏”,收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的以“消除事故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文字、图片、视频等相关素材,在开设的安全生产月专栏中展播。
(四)配合开展八闽安全发展行采访活动。积极配合福建省政府安办组织中央驻闽及省内媒体成立“八闽安全发展行”记者采访团,深入漳州市芗城区、云霄县、诏安县、南靖县等地挖掘安全生产工作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进行集中采访报道。
(五)开设“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安全生产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相关部门领导、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一线技术工人走进网络课堂,围绕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内容,通过属地新闻网站及政务网站等平台,开设“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并广泛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观看学习。同时,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网站和网络直播平台作用,采取网络直播矩阵形式,紧紧围绕企业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广泛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远程在线辅导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活动,辅导传授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交流心得体会,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六)开展网上“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配合属地应急管理部门,通过属地新闻网站等平台开展网上“安全宣传咨询日”系列活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利用各类媒体、网站、手机应用程序等,创新开展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线上安全体验、H5安全互动游戏等活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七)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制定“路线图”“施工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于6月2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于7月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x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
联系人:王小军,电话:2671512,电子邮箱:smk2026215@163.com
漳州市商务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