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商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 有限公司福建平和南胜加油站等企业 规划确认的通知
漳商务〔2020〕152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平和南胜加油站等企业:
根据《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商务〔2019〕25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就你们申请布点规划确认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平和南胜加油站原址改扩建规划确认申请。
二、同意漳州市中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漳浦石榴农村加油站新建规划确认延期申请。(该加油站规划点指标最终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使用)
以上项目规划确认有效期至2023年9月。在规划确认有效期内已经完成加油站用地出让手续的,规划确认批文有效期可自动延长三年。
三、同意长泰县岩溪湖珠加油站提出撤销原址改扩建规划确认申请。
四、同意福建省漳州美福燃料有限公司(加油站)提出撤销原址改扩建规划确认申请。
五、同意福建供销石油有限公司平和新坡加油站提出撤销原址改扩建规划确认申请。
六、同意华安县良村加油站提出撤销原址改扩建规划确认申请。
七、同意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漳州华安西陂加油站提出撤销原址改扩建规划确认申请。
漳州市商务局
2020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