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B06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漳文旅〔2020〕81号
欧阳红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漳州锦歌传承的建议》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漳州锦歌传承发展的关注。经我局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锦歌,是闽南古老民间说唱曲调,是福建五大曲种之一,也是我市第一批国家级非遗项目。近年来,我局大力加强锦歌传承和保护工作。
一、建立锦歌演出队伍
我市现有锦歌保护单位两个,分别是芗城区文化馆和漳州市歌仔戏(芗剧)传承保护中心。目前,漳州市歌仔戏(芗剧)传承保护中心已成立了专业锦歌表演队,据不完全统计,至今已进行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文艺演出、“我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等30多场文化下乡演出活动。今年,我局已争取到漳州曲艺专场经费25万元,待新冠疫情结束后,拟依托在市区南湖文化生态园举办的“文化圩日”,每月进行4场锦歌专项演出。芗城区文化馆也成立了中青年锦歌队,每周二聘请国家级锦歌传承人王素华和省级锦歌传承人石耀辉现场授课、排练,提升演出水平。为加强锦歌的后备人才培养,我局指导芗城区文体旅局选择芗城实小锦歌队及天宝镇山美锦歌队作为锦歌保护示范点活动基地,并制定相关计划和管理办法,多渠道培养小小锦歌传承人。
二、壮大锦歌传承队伍
我市现有锦歌国家级传承人1人,省级传承人1人,市级传承人4人。文旅部每年拨给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每人专项传承经费2万元,省文旅厅对60周岁以上的省级非遗传承人每年每人扶持专项传承经费3000元,我局也在积极向市政府争取对市级传承人进行补助。在争取到补助之前,我局通过组织锦歌进校园、“文化圩日”等活动,对参加活动的传承人予以补助。坚持每2年评选一批漳州市非遗传承人,努力壮大传承人队伍。成立漳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专门支持指导非遗传承人申报、评选,并考虑到传承人的经济情况和申报能力,申请建立漳州市非遗四级名录体系专项经费,支持锦歌艺人进行申报各级传承人。
三、大力推进锦歌进校园
为做好锦歌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我市每年都组织锦歌进校园活动几十场,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立自己的锦歌传习队伍。积极组织“非遗”专家和教育工作者编写漳州“非遗”校本教材,第一批就将漳州锦歌纳入其中,将“非遗”知识融入到学生课堂,以便从学生群体中,发现培养一批优秀的锦歌接班人,让留存千百年的“活态文化”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在我局的大力支持下,今年,芗城区文化馆又争取到文旅部非遗专项保护专项资金40万元,用于锦歌进课堂、校园、社区演出活动及传承队伍建设。支持协助闽南师范大学设立锦歌选修课程,并在漳州艺术学校设立锦歌相关专业,努力使校园成为锦歌传承的一方沃土。
四、搭建锦歌展示展演平台
在我局的指导下,漳州市歌仔戏(芗剧)传承保护中心在芗剧团办公楼三楼活动室设立锦歌传习中心。芗城区非遗展示中心设有锦歌展示专区。位于古城边的芗城区文化馆旧馆2楼也已改造成锦歌传承中心,定期举办锦歌艺术理论研讨、锦歌作品演唱会和锦歌新秀演唱评比观摩等活动。近期,我局将对设立在古城的“漳州非遗综合陈列馆”进行重新布展,加以提升和完善,完善后将为锦歌表演提供更好平台。漳州市艺术馆新馆非遗展厅也正在加紧设计布展,计划在国庆前建成启用,展厅内也将不定期开展锦歌表演活动,为漳州锦歌爱好者提供一个良好的展示空间。
五、重视锦歌对外宣传推广
整理出版锦歌系列丛书《林挺锦歌选集》《锦歌曲集》等非遗保护成果。今年,我局将继续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大节庆以及文化下乡等活动,组织各种形式的锦歌表演,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弘扬漳州锦歌这一优秀民间艺术,增加社会的知晓力和认同感,扩大锦歌影响力。新创作一批富有时代精神和文化内涵的锦歌节目,参与各类曲艺比赛及演出活动。
感谢您对漳州文化和旅游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签署:林 菁
联系电话:2024333
联 系 人:林志仁
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