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B13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漳文旅〔2020〕87号
郑玉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漳州人文生态保护与文化传承的几点建议》提案收悉。经我局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漳州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是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文化历史悠久,遗产丰富,是漳州人民世代创造传承的智慧结晶。您在提案中对优化漳州人文生态保护与文化传承的建议十分中肯,对提高我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很有意义。
一、壮大全市非遗传承队伍
从某种意义上说,非遗的保护归根到底就是保护传承人。保护好某个项目的传承人,该项目就能持续传承下去。我市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坚持每两年评审一批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有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6批467人,其中14人被认定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74人被认定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238人被认定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人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全市各级文化部门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为非遗传承人开展传承传习活动提供保障。文旅部每年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每人扶持专项传承经费2万元,省文旅厅对60周岁以上的省级非遗传承人每年每人扶持专项传承经费3000元,我市也在积极向市政府争取对漳州市市级传承人进行补助。在争取到补助之前,我局通过经常性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等传播活动,给予参与的非遗传承人一定的补贴补助。
积极选送传承人参加文旅部、省文旅厅组织的研修研习培训,提升传承人传承能力。对获得国家、省补助的传承人专项资金,加强绩效管理,指导其精准使用于开展传承活动。
二、依托传习场馆开展传承活动
目前,全市已建有非遗项目传习所(传习中心)105个,主要设立在项目保护单位或传承人生产生活场所以及乡镇、村、中小学校等地,配置传习设施、设备、道具、活动空间等,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传习和展示活动。如漳浦多家剪纸传承展示所甚至构成了专业网状布局,遍布于全县各乡镇、中小学校,在展示、教学、收徒、销售等方面形成产业链条。
三、全面推进非遗进校园
去年,我局联合市教育局印发了《漳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方案的通知》(漳文旅〔2019〕36号),按照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的工作要求,采取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工作方法,深入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今年,我局继续整合多方资源,大力推动将闽南优秀文化传承纳入当地国民教育体系,通过编写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辅导读本,在中小学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乡土课程,在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或开设选修课等,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争取再设立一批“漳州市青少年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习基地”;建设一批“非遗”特色学校;编制一套漳州“非遗”校本教材;拍摄一批“非遗小课堂”节目在福建教育电视台播出。
四、重视与高校协同共建
支持协助闽南师范大学设置南词、锦歌等选修课程。在漳州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专家库中,有多名闽南师范大学等我市省属市属高校专家学者,多年来帮助我局致力于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四级非遗名录体系建设等工作,发挥了很好的积极作用。目前,我局正积极与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共同策划“非遗传承人培养计划”,拟于年内申报上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下一步,还将借助高校高端人才优势,通过举办论坛、课题研究等形式,推进漳州非遗传承保护。
五、着手筹备恢复祭孔仪式
近年来,我局加大对文庙的遗产保护与文化传承力度,相继完成了对泮池的考古发掘和修复,恢复了文庙大成殿及两庑的展陈,在完成府学考古的基础上正开展府学片区保护利用工程相关工作。文庙祭孔已列入我们的工作议事日程,拟与闽南师范大学、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联合筹备祭孔佾舞等礼仪活动,届时也将邀请您等行家里手参与指导,把活动办得合规矩、上水平、常态化,进一步提升文庙的礼制文化传承,扩大文庙的对外宣传影响力。
感谢您对漳州文化和旅游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签署:林 菁
联系电话:2024333
联 系 人:林志仁
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