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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20B00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漳文旅〔2020〕90号

发布时间:2021.05.31来源:点击率:0

市民盟:

贵单位提出的《建议加强引导,激发传统村落文化保护与传承活力》提案收悉。接到提案后,局领导非常重视,组织文物科、非遗科、公共服务科等相关业务科室开展提案办理答复工作,并指定文物科汇总,定期向局领导汇报办理情况,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漳州市传统村落众多,一年来,我局与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开展了一批中国传统村落的申报工作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街区的申报工作,目前,全市共有住建部批准的中国传统村落达45处,占全省比例约9.1%。

一、传统村落保护方面:在市政府的牵头下,市住建、自然资源局与我局联合,出台《漳州市传统建筑工匠管理办法》,并由市政府办转发,进一步促进了全市传统村落的传统建筑修缮和传承保护工作。同时,发动各文物保护各施工单位、闽南营造技艺、土楼营造技艺、传统木雕、剪瓷雕等非遗传承人申报传统建筑工匠,并与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公布第一批传统建筑工匠。

二、文物保护工作及修缮方面:一是组织国保、省保单位的申报工作。一年来,我局组织开展第八批国保单位的申报工作,全市共新增四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20年,根据省文物局要求,我市继续组织遴选补充包括莆西城堡(港尾镇城内村)等申报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已向上申报了16处至省文物局。二是开展一批文物保护修缮工程。龙文区承泽楼、漳浦县锦江楼、蓝理墓、华安齐云楼、雨伞楼等工程完成修缮并通过验收;南靖东溪窑保护棚设施、松州书院二期工程已完成;平和城隍庙、诏安文昌宫、南胜窑址保护工程、河坑村四座世界文化遗产土楼等各项工程按计划、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三、传统村落中文物保护利用方面:认真按照《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在确保文物安全的情况下,指导做好传统村落中的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如国保单位绳武楼修缮后,由于全楼有六百多幅木雕,当地乡贤投资,在不改变原状和保护的前提下,向公众开放,成为木雕艺术展示的一个重要展示平台,也成为打造乡村旅游的一个重要场所;位于海澄县的“海丝”文化展示馆,是利用月港的传统民居行展示陈列;芗城区天宝镇洪坑村的廉政家风馆,是利用宗祠的一个典范,现已成为廉政教育基地。位于塔下村的青普行馆和大地村的五凤楼民宿,也是利用古民居打造高端民宿的代表。全市农家书屋工程,有些点就利用村里的宗祠家庙,成为村文化活动的主要场所。

四、创新举措将文化遗产保护纳入为民办实事。2020年,我局争取提高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由100万增加至500万。经市政府办公会研究,划出391万元对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进行补助,并纳入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主要补助南靖田螺坑、河坑、大地土楼群(田螺坑、河坑村、大地村)23座世界文化遗产土楼保养维护项目以及包括平和庄上大楼(庄上村)、赵家堡史堂、孝堂(赵家城村)等 17个国保、省保的文物保护修缮项目,还对全市各县(市、区)共计24个文物保护单位电气线路改造方面进行补助,提高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技术防范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在市风貌办的指导下,在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文化传承方面,主要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为民办实事的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督促力度,力促9个国保单位、3个省保单位保护工程启动,完成4个国保单位、1个省保单位的保护工程,确保经费用到实处。

二是组织申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争取于今年年底之前,由市政府公布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力促各县(市、区)迎接世界遗产大会,公布一批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三是组织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020年拟开展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评选活动。

四是鼓励民间资本投入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利用。今年拟要求各县(市、区)按照《福建省文物建筑认养管理规定》公布一批可供认养的文物建筑。同时与市财政探讨以奖代补的可行性和相关措施。

感谢贵单位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主要领导:林  菁

经办科室:文物科

经 办 人:蔡少菁

联系电话:2929998

 

 

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