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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市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 第012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漳文旅〔2020〕118号

发布时间:2021.05.31来源:点击率:0

陈丽玲代表:

您提出《关于进一步支持华安做大做强“生态旅游”的建议》收悉,我局十分重视,指定具体办理科室进行跟踪办理,现将您的提议有关事项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支持争创文旅品牌。一是支持打造省级全域旅游试点县。2016年,我局指导和推荐华安县列入省级全域旅游试点县,要求华安县要按照“全域旅游”发展理念,把旅游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打造知名世界文化遗产地、生态休闲养生与特色乡村旅游目的地。二是支持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根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等文件,指导华安县推进统一规划布局、创新体制机制、推进融合发展、丰富产品供给、优化公共服务、提升服务品质、实施整体营销等方面,促进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优质旅游发展。根据国家文旅部最新文件规定,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要求通过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初审验收的最低得分为1000分(总分1200分),同时,具有不少于1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或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或具有2个以上国家4A级旅游景区;或具有2个以上省级旅游度假区;或具有1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和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2020年起,我局将根据省文旅厅工作部署,大力支持、积极推动华安县早日列入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待创建成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后,我局将继续支持其申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三是支持打造文旅品牌。近年来,我局指导华安官畲村成功创建3A级旅游景区,并成功列入福建省首批金牌旅游村;指导华安二宜楼酒厂成功创建福建省观光工厂;指导华安县仙都镇、高车乡、马坑乡等3个乡镇成功创建福建省乡村旅游休闲集镇,数量居全市第一;指导和春村、官畲村、平东村、新圩村、建美村、三洋村、岛濑村、坪水村、招坑村、高石村等10个村成功创建福建省乡村旅游村。今年,将推荐华安官畲村争取列入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

二、强化政策保障。继续贯彻执行《漳州市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六条措施》,鼓励发展全域旅游。实施以奖代补,市级财政对全域旅游工作完成率年度绩效考核优秀前三名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奖励,用于旅游品牌推广、旅游项目建设和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近年来,我局全力支持华安县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2019年,华安县获得全市全域旅游完成率考核第一名,给予100万元奖励。今年,我局制定并即将出台的《漳州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送审稿)中明确提出:要推动华安县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增强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华安华特休闲旅游等一批旅游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包装策划华安土楼景区提升工程等一批优质旅游招商项目。利用世界遗产大会在我省召开的契机,加强土楼景区的保护开发建设,深入挖掘华安土楼文化内涵和游览空间,包装策划世遗土楼旅游项目,重点培育观光游览、文化体验、主题度假、乡村休闲等旅游产品,延伸世遗土楼文化旅游品牌价值,力争将福建土楼(南靖、华安)旅游区打造成全国知名的世界文化遗产旅游目的地、文旅融合示范基地和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三、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近年来,我局大力支持华安县向上争取省级文旅游专项资金,用于完善提升华安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我局共下达省级文旅专项资金70万元,其中,补助高安镇坪水畲乡文旅消费市集文旅融合项目20万元、华安县华丰镇高石村乡村旅游村项目20万元、华安县仙都镇云山村红色旅游项目30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指导华安县加快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A级旅游景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等文旅品牌创建步伐,加大华安县全域旅游宣传推介力度,积极协助华安县向上争取各类文旅资金补助和扶持。

感谢您对漳州文化和旅游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签署:林  菁

联系电话:2026091

联 系 人:江荣生

 

 

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