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漳州市名老药工评审办法》的通知
漳卫中医〔2020〕11号
各县(市、区)卫健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漳州招商局经济开发区卫生局、食药监管局、人劳局,常山开发区卫生局、人劳局,漳州台商投资区、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局,市属医药机构:
为贯彻落实《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漳政综〔2015〕132号),做好传统中药炮制、制剂技术工艺和老药工经验的挖掘整理、传承推广。市卫健委、市场监管局、人社局联合开展漳州市名老药工评审活动。现将《漳州市名老药工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地、各单位按推荐程序发动个人申请,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签署推荐意见后将本地、本单位《漳州市名老药工申请表》及有关材料一式3份连同电子版于2020年9月24日前报送漳州市名老药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陈武军,电话:2895951,15260511372,邮箱:zzspzfh@139.com,邮寄地址:芗城区新浦路3号,漳州市中医院门诊中药房。
附件:1.漳州市名老药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漳州市名老药工申请表
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名老药工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漳政综〔2015〕132号),做好传统中药炮制、制剂技术工艺和老药工经验的挖掘整理、传承推广。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开展漳州市名老药工评审活动。为规范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审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领导小组审定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 此次最多评选漳州市名老药工人员10名。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卫健、市场监管、人社部门及市属医药机构负责本地本单位人选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第二章 评审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 评审范围:曾在我市各级各类医药机构(含零售药店、中医诊所、中医馆、医药连锁公司)从事传统中药炮制、中药制剂、中药鉴定等的中药工作人员(含中药专业技术人员、中药技术工人)。
第五条 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医药事业,为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做出过较大贡献。
2.医德高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并得到社会和同行的认可并享有较高声誉。
3.在其医疗药事工作中,未发生重大事故。
4.从事传统中药炮制、中药制剂、中药鉴定等工作累计30周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5.无私传授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
6.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优先考虑入选:(1)有丰富扎实的中医药理论基础和独特的中药炮制、制剂临床经验的老药工优先。(2)学术上有较高造诣和独特见解。有学术经验集成、论文、论著等;或在中药科研工作中有突出成绩,获市级及以上的科研成果奖励者(成果完成人奖励证书前三名)优先。(3)1960年12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是指在医疗机构或企事业单位从事传统中药炮制、中药制剂、中药鉴定等工作,以下同。)并取得主管中药师或高级工以上任职资格者优先,无需提供公开发表的中药专业论文。(4)1961年1月1日~1979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取得副主任中药师或技师以上任职资格者,能提供发表在省级及以上中医药专业期刊的论文3篇;或者取得主管中药师或高级工以上任职资格者,能提供发表在省级及以上中医药专业期刊的论文5篇;或者取得中药师或中级工以上任职资格者,能提供发表在省级及以上中医药专业期刊的论文8篇,优先。(5)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取得副主任中药师或技师以上任职资格者,能提供发表在省级及以上中医药专业期刊的论文5篇;或者取得主管中药师或高级工以上任职资格者,能提供发表在省级及以上中医药专业期刊的论文10篇,优先。(6)为激励长期在基层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所室、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零售药店等)从事传统中药炮制、中药制剂、中药鉴定等工作的中药工作人员,具备以上1-5条件者也可优先参加评选。
7.附注: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发表中药专业论文的“期刊”必须符合闽卫函〔2016〕62号规定的期刊目录。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六条 评审工作在漳州市卫健委、漳州市市场监管局、漳州市人社局领导下进行。成立漳州市名老药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漳州市卫健委、漳州市市场监管局、漳州市人社局、漳州市中医院有关领导及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审工作的日常事务与管理。
第七条 设立漳州市名老药工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人员组成从漳州市中医药类别专家库或漳州市中医药学会中药炮制分会委员中产生。
第四章 推荐、评审程序和要求
第八条 推荐程序:漳州市名老药工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卫健、市场监管、人社部门及市属各医药机构根据评审范围和条件负责推荐。具体程序如下:
1.本人自愿申请。申请人填写《漳州市名老药工申请表》报所在单位推荐;
2.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提出初步推荐意见,并将申请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报本级卫生行政部门;
3.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卫健、市场监管、人社部门及市属各医药机构作为推荐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上报漳州市名老药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九条 申报材料:
1.《漳州市名老药工申请表》;
2.《药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复印件;
3.工作年限、提供中药制剂炮制服务单位、指导老师带教出师等相关证明;
4.临床工作主要业绩材料(包括中药制剂炮制临床技术特长、学术论文、著作、科技成果、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第十条 评审程序:
1.初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2.评审:评委会专家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形成量化评价结果和综合评议意见。实行阳光评审,评审工作全过程邀请市纪委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监督。
3.审定:领导小组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综合评议意见,进行审核,确定漳州市名老药工提名人选名单。
4.公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提名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自名单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其持有异议,均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时间以寄发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详细写明异议内容和事实依据。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写明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5.审批:根据公示情况,由漳州市卫健委、漳州市市场监管局、漳州市人社局联合发文确认漳州市名老药工人员名单,并颁发证书。
第五章 奖 励
第十一条 对获选的漳州市名老药工每人奖励500元。鼓励漳州市名老药工开展师承带徒活动,给予每名老药工带徒1人补助带教工作经费1万元,最多补助3万元。经费从2019年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发展专项-漳州传统中药炮制技术发掘整理与研究经费-组织评选漳州十大中药老药工31.8万元经费中列支。注:此项经费已拨付市中医院(市中医药学会中药炮制分会)。
第十二条 各地及有关单位要积极为漳州市名老药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使名老药工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市名老药工的示范作用,做好传承工作。对达到退休年龄的市名老药工,可根据个人的身体情况进行返聘;对获得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名老药工,个人自愿提出延聘申请,并报经相关部门同意后予以延聘,使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继续发挥作用。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申请人及推荐单位填报有关表格资料,应客观真实,准确无误,严禁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数据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四条 在漳州市名老药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评委会专家应坚持原则,公正严明,如有徇私舞弊者,经查实后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五条 获得漳州市名老药工资格者,如发生严重医疗药事工作事故且是主要责任人的,或有违法违纪、败坏医德医风行为,经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批准,撤销其资格。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漳州市名老药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许鹃君(市卫健委主任)
副组长:余绍麟(市卫健委二级调研员)
林绍稳(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副局长)
吴苏武(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维波(市中医院党委书记)
成 员:杨毅国(市卫健委中医药管理科科长)
李静瑜(市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管科科长)
张源土(市人社局专家工作科科长)
王强乔(市卫健委人事与科技教育科科长)
赵木泉(市卫健委宣传科科长)
洪敏俐(市中医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审工作的日常事务与管理。联系电话:2895951。
主 任:杨毅国(兼)
副主任:林向前(市中医院主任中药师、市中医药学会中药炮制分会名誉会长)
林汉钦(市中医院副主任中药师、市中医药学会中药炮制分会主任委员)
成 员:杨阿敏(市中医院主管中药师)
陈武军(市中医院主管中药师)
陈 滨(市中医院中药师)
附件2
漳州市名老药工申请表
市/县/区或市属医药机构: 编号(No.)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学历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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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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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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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技术职称或 职业技能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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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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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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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 住宅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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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是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带徒出身 | 是□ 否□ | ||||||||||||||||||||||||||||||||||
主要工作经历:
主要学术经验、专长及成就:
(页面不足可加页) | |||||||||||||||||||||||||||||||||||
同意参加漳州市名老药工评审,保证材料真实可信。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现受聘或者原工作单位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卫健部门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药品监管部门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人社部门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意见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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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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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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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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