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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双公示”审批表 2020年行政许可公开第(64-65)号

漳卫决字(2020)第579号 、漳卫决字(2020)第581号

发布时间:2021.08.02来源:点击率:0


标 题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审批

内容摘要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福建省卫生厅关于下放部分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项目行政审批权的通知》、《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新冠病毒检测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将漳浦县妇幼保健院、龙海市第一医院等2家医疗机构申报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审批合格信息进行公示。

 

公开方式

■市卫健委门户网站      ■信用漳州网站

公开时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长期

审核审批科

经办人意见

已依法许可。

经办人:

年    月    日    

审核审批科

负责人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信息办审核意见(保密)

 

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审批

年    月    日    

领导审批

 

年    月    日   

备  注

此审批表在信息公开后由委信息公开办存档备查


卫健委双公示附表(行政许可64-65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