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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 漳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室外公共体育场所 有序开放工作指南的通知

漳体〔2020〕31号

发布时间:2021.06.07来源:点击率:0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文体旅局(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漳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室外公共体育场所有序开放工作指南》印发给你们,供在室外公共体育场所健身防控中使用。

 

                          漳州市体育局

                         2020年3月5日

漳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室外公共体育场所

有序开放工作指南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疫情防控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十个“不放松”的要求,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有序开放室外公共体育场所,引导市民有序开展健身活动,根据国务院疫情防控组《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指南》和《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漳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37号),制定本指南。

一、开放范围和条件

1.开放场所。全市除学校以外的体育场、田径场、健身步道、登山步道、羽毛球场、网球场、公园体育场所、健身广场等非集体健身和人员密集健身的室外公共体育场所。

2.开放条件。在有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报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后,公共体育场所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序开放非集体健身和人员密集健身的室外公共体育场所,并向社会公告。

3.暂缓开放场所。疫情防控期间,篮球场、足球场、游泳池等集体健身和人员密集健身的室外公共体育场所和室内公共体育场所继续实行临时封闭管理。

二、消毒防疫措施

4.易接触物件消毒。每天开放前后,对健身器材、凳椅、扶手、垃圾箱、门把手等健身群众容易接触的设施和物体进行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以上,消毒过后用清水擦拭,每天消毒不少于2-3次,并每日公布消毒情况。

5.卫浴间消毒。保持卫生间、淋浴间通风,每天对卫浴间地面、厕位、门把手、洗手池水龙头、淋浴喷头、衣帽架等部位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并保持清洁。

6.办公场所消毒。管理房、保安亭等办公场所地面、凳椅、物品、门把手、灯控开关每天必须全面消毒3次以上,并保持室内清洁通风。

7.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办公区、锻炼场所、出入口应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垃圾桶,每天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处理2次。

三、管理措施

8.设置疫情防控醒目标识。必须在显眼位置设置疫情防控提醒标识,提示健身群众进入场所前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锻炼时每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不聚茶,有条件的体育场所可开通语音广播提醒。

9.加强管理人员管理。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健康管理。场所管理人员要落实每日健康检测登记制度(合格才能进场),加强自我监测防护。开放期间,管理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不得扎堆聊天、相互串岗、集中就餐,提供服务时与健身群众保持1米以上距离。

10.设置体温检测点。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健身群众检测合格后才能进场锻炼,若发现体温异常健身者,场所管理人员应进行劝返,建议其去发热门诊就医。

11.从严控制锻炼人数。建立健身群众进场登记制度,从严控制锻炼人数,日锻炼人数不得超过场所日最大承载量的50%。

12.禁止各类比赛活动。禁止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和体育健身群众自行组织各类比赛活动,禁止广场舞、健身操、交谊舞等集体健身活动。

13.加强无明确管理单位室外公共体育场所管控。对无明确管理单位的小广场、空旷地等公共体育场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村(社区)负责监督管理,提倡以个人健身活动为主,禁止聚集锻炼。

14.有序开放公园体育健身场所。公园体育健身场所严格按照市住建局《关于有序做好城市公园恢复开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漳建城〔2020〕11号)要求有序开放。

15.规范车辆停放。停车场要对车辆实施隔位停放。

四、组织与保障

16.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室外公共体育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开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全面统筹落实疫情防控与有序开放工作。组建巡查劝导队开展巡查活动,及时劝阻和制止健身群众随地吐痰、乱丢纸巾、不捂鼻打喷嚏等不良行为。

17.配齐备足防控物资。管理单位要配齐备足防控物资用品,确保防控与开放工作的需要。

18.强化安全保障。管理单位要加强体育设施和健身人员安全管控,确保健身群众人身安全。

五、舆情引导和应急处置

19.加强疫情舆情引导。要运用宣传栏、语音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向健身群众宣传疫情防控和防护要求,加强疫情舆情引导。

20.制定应急预案。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随时做好异常情况应急处置。

21.健全疫情防控应急联动机制。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领导下,加强与属地相关部门的联动,对拒不配合体温检测者拒绝进入,对不听劝导、违反国家疫情防控要求规定的人员,联合当地防控和公安等部门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