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体育局关于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报告
漳体〔2020〕112号
市政府办:
我局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引领,以开展法治系列建设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全面推进体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根据市政府办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情况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部署任务的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及时调整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工作职责,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同时,每年将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财务预算,为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资料征订、普法活动开展、普法培训等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严格执行依法行政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机关建设,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参加普法考试,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凡涉及人事、器材采购、工程建设、对外经营承包、财务收支等内容,都经过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要求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
(三)认真实行法律顾问制度。《漳州市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出台后,我局立即组织进行学习,全面掌握政府法律顾问的聘请条件和职责权利、工作程序、监督管理等内容,按照要求聘请我局法律顾问。
(四)切实增强依法治体成效。虚心向市司法办、市依法治市办、市审改办等部门请教,加强沟通协调,提高业务能力,切实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五)按照《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市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分解细化,进一步明确成果形式、完成时限以及责任科室。同时建立完善我局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健全考核机制,将依法行政成效作为衡量科室负责人和各科室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六)我局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合法性备案审查。在发布前必须经局办公室(法制工作人员)审核,在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报送市司法局备案,经市司法局审查确认。今年来,我局未发布或草拟过规范性文件。
(七)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推行“双随机”监管方式,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漳州市体育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试行)》、《漳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通知》及《漳州市体育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审查工作细则》,按要求认真开展全市体育工作“双随机”抽查。
二、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
(一)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行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局在市审改办的部署安排下,对本单位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审核认证,确定本单位的行政权力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调整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保留的7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二)根据《中共漳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在市委编办的部署安排下,积极开展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目前已制定完成。
(三)我局严格按照“五个规范、四个统一”的要求,申报材料力求做到精简化、规范化,严格执行即办制度,严格做到“马上就办”、“一次告知”“一表申报”、全程网上运转等便利服务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此外,我局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均无前置条件、中介服务等情况。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没有发现承接不到位的事项,也没有出现取消不彻底或中途截留、变相审批、随意新设、明减暗增等行为。
截至目前,没有发生一件投诉件。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随着体育法制工作不断推进,体育法律体系逐步完善,体育类的法规法规逐渐增多,种类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要很好地完成各项执法工作,存在诸多困难,主要是:
(一)依法治市意识不强。许多部门、单位对体育法律认识不多,认为体育执法工作必要性不强,导致依法治体工作推进缓慢。
(二)体育执法队伍不全。市级体育部门还未正式批准成立体育行政执法部门(科室),都是兼职人员,疲于应付各种事务性工作,行政执法工作往往无暇顾及。专业人才缺乏,边干边学,不能有效指导基层体育执法。
(三)体育执法力度不大。由于体育行政执法人员的非专业性,以及体育执法经验的不足,导致执法程序把握不够清晰,执法规范性不够,对处罚结果的执行力度不强,往往注重对当事人的处罚,而对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法行为重视程度不足,执法工作不到位。
四、2021年工作安排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制审核和管理。
(二)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四)全面提高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
(五)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依法治体宣传,广泛宣传体育法律法规,营造良好氛围;积极配合市司法局等部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体水平;积极沟通协调,配备专门法制人员,加大依法治体力度。
漳州市体育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