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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审计局关于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漳审法〔2020〕1号

发布时间:2021.06.07来源:点击率:0

市政府: 

2019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1.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本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精心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把《纲要》《实施方案》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到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中。我局在以往年度相继成立了“七五”普法依法治理、法制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行政、依法治市、审计督查、机关效能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计信息化建设、节能工作、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1+X”专项督查工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脱贫攻坚、局机关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保密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单位、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等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均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各自职责,形成从领导到审计执法人员相互负责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障本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有效运行。

2.贯彻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主管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本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发挥好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作用。明确和细化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任务与责任,注重压力传导,确保落实到位。

(二)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工作

1.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关于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及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规范运行机制,按规定及时将权责清单相关事项向社会公开,规范权力运行。

2.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我局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及时将清理结果报送市政府办。

3.不断推进社会治理工作。我局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突发事件防范处置体系,落实主要领导责任制,根据领导小组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本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单位领导小组,有序推进社会治理工作开展。

4.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规定,及时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和开展审计工作。2019年经本级审计委员会批准,对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姚珠成和芗城区芝山镇原党委书记王国辉、原镇长罗云漳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根据省审计厅授权,开展龙岩市上杭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通过审计推动了被审计领导干部切实守法守纪履职尽责,发挥资源环境审计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5.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为持续推动机关效能建设,按照《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漳州市审计局工作规则》《漳州市审计局审计业务会议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坚持决策民主化原则,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持续有效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法治化。

6.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行审计执法公示制度、审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审计项目法制审理制度。实行《审计公示》制度,2002年以来,我局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派出审计组实施审计时,在被审计单位政务公示栏的醒目位置张贴《审计公示》,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切实加强现场审计人员监督,促进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审计和廉政建设;同时,加大维护财经纪律力度,在审计期间随时受理被审计单位干部职工向审计组反映该单位执行财经纪律方面的情况,审计监督取得较好成效,有效落实《审计法》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廉政要求。实行审计全过程记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按照审计署《国家审计准则》和省审计厅有关审计工作规范要求,在审计前调查阶段、审计现场实施阶段、审计整改检查阶段(后续审计)等审计执法全过程,全部实行审计记录,并根据审计取证需要,进行必要的音像记录。实行审计项目法制机构审理制度,我局严格落实《国家审计准则》有关审计操作规程和《漳州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办法(修订)》,明确规定每一个审计项目必须经过本部门法制科审理,再报送总审计师审核,重大审计项目或重大审计事项必须通过大型审计业务会议审定以后,再出具审计报告和作出审计决定;审计过程中发现案件线索需向有关部门移送处理的事项,按规定程序召开专题审计业务会议审议。二是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审计署关于建立案件移送和加强工作协作配合制度的通知》(审法发〔2000〕30号)精神,建立健全审计移送处理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税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构建防腐体系中的监督作用,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漳州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会议纪要》,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分管局领导和联络员,确保信息共享平台规范有效运行。三是建立健全完善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根据法定审计职责编印《漳州市审计局行政权力运行手册》,严格遵循行政权力严格设置、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的要求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按照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的配套制度编写本部门适用法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明细表》,严格规范了审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先后制定《漳州市审计局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漳州市审计局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健全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审计,进一步规范了审计执法行为。五是全面实行审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坚持对每一位新招录(转隶)人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必考制度,确保审计执法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截至2019年12月底,持有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共56人。六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从律师事务所专业机构中选聘法律实务经验丰富的法律专业人员担任法律顾问,围绕审计监督法定职责范围,坚持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七是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审计法实施条例,以及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国家审计准则》要求,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2019年对六个县(区)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工作综合检查(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在全市审计系统进行通报,有效促进了县区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执法水平,依法有效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八是正确履行救济途径告知义务。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审计机关作出审计决定书,严格按规定告知被审计对象享有的救济途径,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切实保障被审计对象救济权。

7.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局党组对党员干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抓班子成员,班子成员抓分管科室负责人,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领导责任体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各业务科室(中心)负责人签订《漳州市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审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内容,通过日常检查提高制度落实的执行力,保证反腐倡廉工作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二是完善审计监督制度。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着力促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着力促进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服务权力健康运行,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审计全覆盖。把推动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审计机关政治任务、头等大事,促进政令畅通。重点关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领域重大改革推进和环境保护情况等。加强对全市统一组织的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开展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精准扶贫审计和乡村振兴战略审计。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实施方案,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增强审计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性政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和规范审计新闻宣传,深入开展“审计宣讲”活动,制定《漳州市审计局新闻宣传管理规定》;深入推进审计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密切审计机关同人民群众联系,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和公众通报重大决策、发布重要信息、报道紧急重大突发情况,解释审计相关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审计机关和审计工作透明度,扩大审计机关社会影响,接受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监督,制定了《漳州市审计局新闻发言人制度(试行)》;完善重大突发性审计事件应急机制,做好审计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媒体应对工作,引导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准确报道审计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避免引起社会不必要的恐慌,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制定《审计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媒体应对工作指南》。四是建立健全依法审计工作的督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派出审计组对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实行现场巡查、重点核查、跟踪督查、个案调查,开展监督工作,每一个审计项目现场审计结束后,要求审计组长(或主审)如实填报《审计组遵守审计纪律情况自查报告表》《审计事项报备表》和《“一线”审计督查情况表》,取得良好成效。

8.持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制定的“七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普法工作常抓不懈,推动我局的普法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法制科,负责普法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形成从领导到科室人员相互负责的行政执法、普法工作责任体系。二是根据省、市“七五”普法规划和我市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严格按照《漳州市审计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实施方案》及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将普法工作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三是健全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抓好“关键少数”普法工作,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把学习宪法及宪法修正案、监察法、审计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列入局党组和中心组学习内容,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水平。四是加强对审计人员行政执法培训,针对审计监督工作涉及面广、应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数量较多的情况,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重点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组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结合审计项目加强对财政、社会保障、政府投资、环保资源、国有企业等领域的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正确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提出正确审计处理意见,进一步增强审计业务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五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邀请市委党校法学专家开设法治专题讲座,进一步推动审计机关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六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加强普法宣传阵地建设,面向社会大力宣传审计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加强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审计机关的门户网站、办公楼门厅LED显示屏,主动向社会公布和宣传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所依据的《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实施细则等审计法律法规。同时做好“综治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1•9”全国消防日等专项法治宣传、“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工作;根据我市“七五”普法总体规划和要求,建立审计机关普法清单,及时在漳州市审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并报市依法治市领导机构备案;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宣传和“审计宣讲”活动,坚持以问题为主线,一案一例,利用近年来审计成果,围绕审计事实、审计证据、审计程序和审计法律法规适用等内容,整理不同类型的审计执法案例,向被审计单位进行释法说理,指导被审计单位做到举一反三,防范于未然;积极开展面向被审计单位普法宣传工作,结合审计工作实际,通过审计进点座谈会、审计情况交流会等形式,以及现场审计、征求审计意见、送达正式审计报告、审计整改跟踪检查等环节,向被审计单位领导、财会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及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等内容,使被审计单位了解审计法律法规,增强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律素质,促进提高财会人员和相关人员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审计监督工作成效;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至目前,我局有7名中青年干部实名登记注册“漳州市属普法志愿服务队”,充分发挥了我局普法骨干队伍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9.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为维护财经法规的严肃性,保障群众依法行使检举、控告的权利,建立健全审计举报(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审计机关依法监督的职能,我局根据《审计法》和《信访条例》等规定,制定了《漳州市审计局审计信访举报、咨询投诉件办理制度》,规范了审计信访工作程序;对纳入审计项目计划管理范畴的举报件审计或审计调查,统一纳入机关的考评和检查,以及作为机关工作列入效能检查范围,把审计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凡接到举报事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核实情况,并书面函告实名举报人。

10.不断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学法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学法制度,通过组织审计人员参加审计署、省审计厅举办的视频培训、专题培训、网络在线学习,以及集中学习辅导和自学等多种形式,把依法行政法治宣传与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开展综合法律、审计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系统学习了《宪法》《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监察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财经法规,提高审计人员学法尊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能力。坚持每个新进公务员和局属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和执法资格必考制度,保障有效执法;组织新进人员参加上级审计机关和市局自行组织开展的各类审计业务培训,通过参加审计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的专题培训,促进新进人员尽快熟悉、掌握审计法律知识和审计技能。二是建立完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我局新提拔科级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提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11.加强审计执法人员依法审计能力的具体举措。一是认真落实《漳州市审计局审计组现场管理办法(试行)》,严格履行法定审计监督职责、规范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的审计现场行为,从审计组进入被审计单位实施现场审计至提交审计结果文书期间,对执行审计业务及相关事项进行的公务活动进行管理监督,进一步提高审计效率,落实岗位责任,二是修订完善《漳州市审计局工作人员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对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岗位工作实际出发,分为审计业务类、综合管理类两个类别进行全面考核。在全省审计系统率先以工作业绩量化指标体系进行考核,有效达到用制度规范工作,用工作成果激励审计人员,推动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促进我市审计事业的新发展。三是为努力提高工作绩效,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制定和执行《2019年度漳州市审计局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重大政策跟踪审计能力、大数据审计能力、宏观分析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审计全覆盖背景下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有待进一步解决。

三、2020年工作思路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动本部门本系统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机关提出的“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加快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坚持新发展理念,不断开创我市审计事业发展新局面,扎实推进审计工作上新台阶,更好担负起新时代审计工作的新职责新使命。

 

                                

                                  漳州市审计局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