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统计局关于继续做好农产品生产 价格补充调查的通知
漳统〔2020〕4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
为进一步夯实农业核算基础,提高农村经济统计数据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农产品生产价格补充调查。现就进一步做好农产品价格补充调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请各地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贯彻落实。
一、做好样本调查点选点、扩点工作
各县(市、区)务必严格按照市局下发的《2020年漳州市各县(市、区)农产品价格补充调查项目分布情况表》(附件1)各品种分布情况,于1月底前重新确定样本调查点并做好工作布置。
二、做好调查补贴发放工作
各县(市、区)根据农产品价格补充调查项目分布情况,可参照国家统计局漳州调查队补贴标准对样本调查点进行补贴。样本调查点增加的县(市、区)可按照扩点情况相应追加经费预算(详见附件2)。
三、做好农产品价格补充调查统计基础工作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漳州市农产品生产价格补充调查方案》及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农产品价格补充调查工作。市局将不定期开展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1.2020年漳州市各县(市、区)农产品价格补充
调查项目分布情况表
2.2020年各县(市、区)价格补充调查单位汇总表
3.漳州市农产品生产价格调查登记台帐
漳州市统计局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