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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统计局关于2020年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漳统〔2020〕47号

发布时间:2021.08.03来源:点击率:0

漳州市人民政府:

今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统计工作中心任务及上级统计部门下达的统计法治工作目标,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普法宣传力度,切实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在改善统计工作环境、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强化法治引领,推进依法行政

1.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专题会部署依法统计工作。3月10日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会议,各县(市、区)、开发区统计局局长和市局班子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共50人参加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市统计局局长黄井南要求全市统计系统要全面查摆和梳理在加强统计工作领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执行统计法律规章制度和数据质量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贯彻落实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细化责任分工,实行挂图作战,逐条整改销号,落实落细每项要求。以扎实开展“数据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有效提高数据质量和基层基础规范化。同时全面推进统计执法“双随机”工作,畅通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严肃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长效机制。

2.制定法治宣传和执法检查工作要点。依据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主要精神,结合我市统计中心工作,制定年度统计法治宣传和执法工作要点,对全年统计法治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并就落实措施提出具体明确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和如期完成。

3.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做法。7月份,我局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9月中旬,针对存在问题向市委办呈送建议报告。11月16日,市政府办印发《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漳政办发〔2020〕46号),在全市范围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4.规范统计执法行为。为适应统计行政处罚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我局于年初修订了《漳州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漳统〔2020〕1号),加大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统计违法成本。

二、强化责任意识,推进巡视问题整改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9月23日,在市委召开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年中推进会暨“奋战下半年、勇夺双胜利”工作推进会,市政协副主席、市统计局局长黄井南做专题汇报,建议结合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强化整改工作,全面清理僵尸企业,全面清理弄虚作假项目,坚决杜绝代填代报,坚决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四条建议得到市委邵玉龙书记、市政府刘远市长肯定,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四条建议,坚决贯彻狠抓落实。市统计局结合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着力开展“四清理、一检查、一建制”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党组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领导每月“一检查”工作,配合市直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清理无法持续经营的企业、不合规项目、不规范统计行为以及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实施“一月一检查”,建立健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长效机制。

2.开展“双随机”检查。一是对漳州台商投资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和漳浦县开展统计监督检查。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随机抽取了20家规模工业企业、18家限上贸易业企业和18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检查,发现和纠正了部分统计违法行为。二是对诏安、龙海开展固定资产投资专项统计执法检查。分别随机抽取诏安、龙海1个乡镇的5个投资项目进行专项统计执法检查,发现个别企业存在因制度了解有误导致数据上报出现误差,已责令其改正。

3.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检查。一是组织对全市投资、劳动工资、农村、服务业、工业、贸易等专业的340个单位进行检查核查。其中,7-8月,投资专业人员深入龙文、芗城、云霄、高新区现场核实25个新增入库及在库项目建设情况;8月中旬,服务业专业人员到芗城、龙文、龙海、台商投资区、漳州开发区对10家规上服务业企业数据质量核查;7-9月,农村专业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及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每季度,劳动工资专业人员均开展劳动工资数据质量抽查,今年来共抽查市县两级单位118家;9月至今,工业、投资、贸易等专业分别深入龙文、平和、华安、芗城和龙海等地,实地核实80家工业企业、47家贸易业企业和60个投资项目,全面清理无法持续经营企业和不合规项目。二是责令云霄县和东山县开展全面清查,对105家存在问题企业或项目进行整改,分别予以停报、退库、数据核减等处理。通过检查清理,有效增强全市统计人员责任意识,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数出有据、应统尽统。

4.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今年先后转发印发《关于严格依法统计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统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专项工作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等一系列防惩统计造假文件规定。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根据实际情况按季度如实填报《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汇总表》,为进一步深度推进防惩统计造假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从记录情况看,全市尚未发现领导干部通过口头或电话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情况,也没有通过QQ、微信、Email或其他形式干预统计工作。

三、强化法治思维,推进统计法宣传

1.扎实推进各级党委政府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工作。9月初,刘远市长作出指示,要求“市政府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选编》,在遵守统计工作法规、纪律,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方面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全市各级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政府各部门都要以适当的形式组织学习并抓好落实”。我局按市长指示要求,第一时间将《选编》按发送范围分发到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并积极推动此项工作落实。10月27日,市政府专门组织班子成员、组成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再次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由市政协副主席、统计局局长黄井南主讲,重点讲解《意见》《办法》《规定》的精神和核心内容,推动全市政府系统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严重危害性,守好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决策部署上来。11月13日,黄井南局长对全局干部职工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作专题辅导。12月2日,黄井南局长又集中传达了12月1日全省统计法治专题视频学习会上国家统计局毛有丰副局长讲课精神和赵龙常务副省长提出的工作要求,并对下阶段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作具体部署。

2.做好全市统计干部警示教育工作。结合主题教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以国家统计局通报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为例,对全局党员干部进行防惩统计造假警示教育。

3.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联合漳州市调查队、芗城区统计局开展“12.4”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参加第十七届全国统计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报送动漫微视频作品3部。组织参加全国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积极通过微信群、培训会等发动统计系统、部门、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参加网络答题,全市共有1000多名各界人士参与网络答题。

4.强化业务培训。制定2020年培训办班计划,先后召开工业、农业、能源、投资、贸易、人口等各领域统计业务培训36场次,不断强化基层统计专业人员的业务能力。法治机构积极参加全省执法骨干培训;利用全市年度案卷评查时机进行针对性培训,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

5.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深入贯彻《意见》要求,多措并举将统计法纳入党校干部培训班课程,全市各县(市、区)党校和行政学院均在教学课程中纳入统计法相关内容。局法制科长受邀到芗城区委党校对党校青干班学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四、规范基层基础

1.深入基层帮带调研。今年来,局领导班子多次带领各专业人员到各县(市、区)、各部门召开座谈会,讲解统计指标、报表上报流程及注意事项。实地走访企业,当场解决企业提出的有关统计报表的疑难问题,指导企业正确理解统计指标,进一步完善企业基础规范化建设,如实填报统计数据,做到应统尽统。 

2.专注提升数据质量。一是加强数据审核。严格按照报表制度,加强平台数据查询、审核工作,严把数据关口。二是加强对口指导。针对个别县(市、区)、乡镇基层统计基础较为薄弱现状,指定专人对口指导。三是修订考评办法。依据省局印发《统计业务工作综合考评办法》,对标统计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要求,围绕实际操作、工作质量、工作实绩、素质提升四个方面,全面修订完善统计工作考评办法。

3.扎实推进人普工作。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2月20日,在全省率先完成市、县、乡三级政府人口普查机构组建工作,明确职责分工。二是全面动员部署。4月27日,市政府召开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动员会议,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慧德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三是抓好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普查区域划分与绘图试点专项工作,做好试点“两员”选调、培训工作。四是加强普查宣传工作。4月29日,联合市委宣传部印发《漳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重点开展普查宣传“九个一”活动(一场启动仪式、一组标语、一部宣传车、一句口号、一个浮窗、一堂课、一封信、一条短信、一次讲话)。9月30日,成功举办第十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暨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五是按时完成普查长短表登记和复查比对工作。

4.积极做好统计执法基础性工作。强化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继续组织全市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今年全市共有9名统计干部通过11月份的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进一步壮大我市统计执法力量。

五、完成其他各项依法行政工作任务

一是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工作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督促市县两级统计机构按照清单内容及时完成各项任务,按时向省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截至11月份,市县任务清单与责任清单均已完成。

二是印发《关于严格依法统计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要求市县两级统计机构提升站位,全面推动统计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轨道。把牢源头,在制度建设、制度落实过程中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严肃执法,努力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

三是制定印发《漳州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漳州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漳州市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统计行政执法程序,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全市统计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选派市县法制骨干参加省统计局组织的《福建省统计工作管理条例》修订研讨会,积极为我省统计地方法规的修订提供意见和建议。积极为《福建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等提供意见和建议。

五是按要求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及时将本年度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录入市发改委牵头的信用公示平台和市场监管局牵头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我市统计法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与预期的目标和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有待于今后逐步加以解决。一是统计法治工作任务和力量的矛盾仍然突出,统计法治力量较为薄弱。市级统计部门没有专门的统计执法机构,县级统计部门虽设有执法大队,但人员编制均为事业编制,无法取得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市、县统计法治人员身兼数职,工作任务繁重,缺乏时间用于研究提升法治工作水平;二是统计执法主动性不强,力度不够。个别县级统计部门担心统计执法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环境,不敢大胆执法,导致县对乡镇监督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统计违法案件查处不到位,统计自由裁量权的执行不到位。三是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少数地方、部门、单位、企业领导统计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受利益驱动干扰统计数据的现象仍然存在,瞒报、虚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针对以上不足,我们要正确认识,有效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并狠抓落实,进一步提高法治工作水平,促进全市统计工作健康发展。

 

2021年工作安排意见

 

统计法治建设事关统计改革和统计事业发展的全局,涉及到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是统计工作顺利进行的根本保障。2021年要继续以推进依法行政为切入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依法治统的新思路,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大力推动县(市、区)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习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等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利用各专业年报培训会议,向市县乡三级统计人员、有关部门中的统计人员和企业的统计人员讲解宣传《意见》《办法》《规定》等。继续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如实填报《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汇总表》。

二是持续强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建立健全普法宣传长效机制。针对领导干部和统计调查对象的不同特点和需求,确定不同的普法宣传内容,采取不同的普法宣传方式,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精心组织好、开展好“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全国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大活动、重要时点的统计普法宣传。

三是扎实开展“四清理一检查一建制”专项行动。对有关部门清理出来的停产停业或注(吊)销企业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要求和流程予以停报或退库。认真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每月“一检查”活动,到2021年9月底前实现企业(项目)检查100%全覆盖。此外,坚持做好常规统计监督检查和各专业数据质量检查,加强对重点专业、重点指标和统计数据存在异常的地区、单位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四是狠抓基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统计规范化建设活动,实现企业统计报表规范化、手段现代化、资料档案化以及企业统计有台账、有凭证、有记录、有档案的“三化四有”要求。深入基层开展统计基础工作检查,对统计原始资料和统计台账设置、统计报表管理和统计数据质量等进行全面规范指导,继续办好统计规范化培训班。

五是做好迎接国家统计督察的准备。严格对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中对各级统计机构的督察内容,进一步完善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完成各项任务,积极做好迎接国家对福建开展统计督察的各项准备工作。

特此报告。

 

 

 

                       漳州市统计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