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6月份 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的函
漳环函〔2020〕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环办〔2014〕64号),6月份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如下:
1、空气质量排名:6月份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1.24~1.88,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依次为:东山县、云霄县、漳浦县、华安县、南靖县、诏安县、龙文区、平和县、龙海市、芗城区、长泰县。
2、达标天数比例:6月份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均为100%。
3、主要污染因子:6月份各县(市、区)首要污染物均为臭氧。
4、有效监测天数:6月份龙文区、芗城区有效监测天数分别为26天、29天,其余各县(市)有效监测天数均为30天。
5、建议采取的措施:诏安应加强二氧化硫的管控,长泰、龙海、平和应加强颗粒物方面的管控,各县(市、区)应加强城区主次道路保洁和洒水作业工作。
附件:2020年6月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doc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