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7月和 1-7月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的函
漳环函〔2020〕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环办〔2014〕64号),7月和1-7月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如下:
1、空气质量排名:
7月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1.58~2.50,环境空气质量从相对较好开始排名依次为:华安县、云霄县、东山县(并列第二)、诏安县、漳浦县、南靖县、平和县、龙海市、长泰县、龙文区、芗城区(详见附件1)。
1-7月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2.07~2.97,环境空气质量从相对较好开始排名依次为:华安县、云霄县、东山县、漳浦县、南靖县(并列第四)、诏安县、平和县、龙海市、龙文区、长泰县、芗城区(详见附件2)。
2、达标天数比例:
7月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96.8-100%。
1-7月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97.5-100%。
3、主要污染因子:
7月各县(市、区)首要污染物均为臭氧。
1-7月平和县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龙海市首要污染物为臭氧和细颗粒物,其余各县(市、区)首要污染物均为臭氧。
4、有效监测天数:
7月漳浦县、龙海市、龙文区、芗城区有效监测天数为30天,其余各县(市)有效监测天数均为31天。
1-7月龙文区有效监测天数为187天,芗城区有效监测天数为202天,其余各县(市)有效监测天数均为213天。
附件1:2020年7月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附件2:2020年1-7月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