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漳环科财〔2020〕4号
市生态环境局各派出机构,漳州、常山开发区环保局,各县(市、区)工信局,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经发局(经贸办),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经发局(科经局):
近日,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20〕27号),现将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生态环境、工信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本地区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同时,就有关工作总结和信息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梳理总结经验。请各地生态环境、工信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认真总结“十三五”以来本地区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总体进展情况、主要措施与成效、存在问题;提出2021-2023年工作计划,包括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行业范围、阶段性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及年度实施计划等,并于12月21日前将工作总结和计划分别报送市生态环境局(科财科zzkck2019@126.com)和市工信局(节能科hz2303097@163.com)。
二、强化信息报送。各地生态环境、工信部门应按季度汇总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跟踪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度,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分别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工信局。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 林丽萍 0596-2522852
市工信局 林贻树 0596-2303097
附件: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