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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情况的报告

漳市监综〔2019〕245号

发布时间:2021.06.09来源:点击率:0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的领导下,牢固树立“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省、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年度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和监督问责,全力提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开展行政职权梳理。一是积极开展权责清单梳理整合工作。根据市编办工作部署,对照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权责清单,对市局权责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物价、知识产权等职权,梳理权责事项771项,其中行政许可18项、行政处罚573项、行政强制39项、行政监督检查4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34项、公共服务8项、其他权责事项52项。根据梳理结果,形成本局权责清单并与市编办联合公布。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抓好审批职权下放、精简等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市审改办统一部署,将市局138个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事项下放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和漳州高新区,全面、细致进行各项工作对接与业务培训,并确保授权到位;认真做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行政许可的取消和13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目录调整工作,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梳理市局“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清单,规范管理注册登记、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商标等网上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事项,共享数据资源,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2.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一是全面推行“56证合一”改革。按照“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要求,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各许可管理环节的“一码贯通”,企业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可登录各类网上办事平台,大大提升了办事便利度。二是扎实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在去年全市配备12台自助打照机的基础上,今年各基层局又购置了自助打照机34台,个体工商户登记实现了“微信申请+自主申报+自动审核+自助打照”的全程智能登记模式。今年来,全市已办理个体户全程智能化登记62519件。三是积极推广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对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实行简易注销,无须登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即可。今年来,已办理简易注销登记企业3770户,为企业节省成本约104.9万元。四是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市企业开办时间已压缩至3天(指工作日,包括注册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等三个开办环节)以内,提前3个月完成市委市政府在《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若干意见》(漳委发〔2019〕2号)提出的“2019年底前,将全市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天内”的目标任务。五是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组织相关部门细化改革举措和管理措施,建立月报制度,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着力进行“照后减证”。今年来,全市共办理7910件,其中:直接取消审批3件,审批改为备案192件,实行告知承诺1585件,优化准入服务6130件,惠及企业6530户,进一步解决了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

3.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一是针对机构改革情况,重新调整了漳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联络员名单,加强对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有效地推进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转发了福建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全面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函》,要求各成员单位在新的起点上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我市各级政府部门的贯彻落实,同时要优化内部审查机制,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夯实审查责任,营造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公平竞争环境。三是积极筹划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全体会议,部署开展漳州市2019年度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持续推动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积极落实“双随机”监管方式,制定《漳州市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梳理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24大类62个抽查事项;履行牵头职能推动市场领域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代拟《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协助市政府建立漳州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涉及36个部门;根据省级业务主管单位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对本级监管事项进行更新和完善,全市共有35个部门公布抽查事项清单337项。二是组织开展上半年抽查,制定了《2019上半年漳州市企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漳州市企业跨部门联合抽查,涉及行业主管部门7家,截止6月20日,全市累计抽查企业1786户,100%按时完成实地检查和检查结果公示,有效减少了执法检查的随意性,减轻了对企业经营生产的干扰。三是组织开展下半年抽查,联合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统计局、漳州市税务局、漳州海关、东山海关等十五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抽查,共抽取895户跨部门联合抽查企业,各县(市、区)、开发区还抽取了3767户重点监管行业企业。

5.深化信用分类监管。一是根据机构改革的大背景,对漳州市企业信用信息建设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成员进行及时更新,对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重新归集划分,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清楚、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积极履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及时为各有关部门开通、合并账号,畅通信息汇聚渠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推进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归集与运用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加强上下级对接和各成员单位的互动沟通,为信用信息归集和运用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撑,全力推进工作落实。二是积极推动信用信息归集,从横向、纵向全方位扩容全市信息归集量,信息归集数据质量提升明显。目前全市累计归集公示306728条信息,全年增加归集信息34831条,增幅达12.8%。三是在建立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例会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机制,着力将联合惩戒机制向县区基层延伸,推动全市各县(市、区)和部分开发区制定县(区)一级联合惩戒制度和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入落实行政约谈制度,规范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强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管理。今年来,全市累计约谈企业负责人129人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118户。

6.强化应急管理工作。一是按照机构改革后的职能变化,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暂行办法》等四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二是组织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专项调研指导,由局挂钩领导带队,组成15个调研指导组,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全覆盖专项调研指导,共检查各类企业和经营单位101家,发现存在的问题隐患86个,均已完成整改或着手开始整改。三是深入社区、企业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应急演练、电站锅炉压力管道泄露、天然气压力管道泄露应急处置等各类应急演练4次,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四是推动96196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初步完成大屏安装、硬件安装、坐席硬件配置、厂家调试、系统软件测试及外包服务人员的进驻及业务培训工作,拟进行施工验收后正式上线试运行。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积极参与立法立规。一是紧扣商事登记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制定出台了《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若干意见》《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服务“大抓工业、抓大工业”若干措施》和《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工作方案》,重点围绕企业在证照、涉费、融资、转型发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期盼,制定相关举措,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破解发展壮大的瓶颈问题,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立法工作,向市司法局上报立法计划,推动《漳州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上升为地方政府规章。三是积极参与各类立法立规调研,针对在线电子取证缺乏执法依据的情况,积极向市场监管总局反映立法需求,推动总局在新制定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中明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利用互联网信息系统或者设备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从立法立规方面为在线取证方式赋权。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严格执行《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出台《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若干意见》,按规定报送市政府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加大规范性文件管理力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公布、备案、监督和解释工作,强化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杜绝规范性文件乱发、滥发,做到执法依据首先合法。三是加强对各类征求意见稿和本局制度措施的合法性把关,今年来共审查把关各类征求意见稿和本局制度措施127件。四是积极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文件清理,及时向市营商办提交清理意见。

(三)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制定《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事规则》,将重大行政执法决策纳入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事范畴,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实行民主决策,并在此基础上开展重大复杂案件专家会诊工作,妥善处理重大、复杂、疑难行政执法案件,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有效化解执法风险。

2.抓好法律顾问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漳州市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做好兼职法律顾问聘任工作,明确、细化法律顾问职责,强化本局法律顾问队伍管理,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整合原市工商局检查支队、原市质监局稽查支队、原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分局和原知识产权、商务执法人员,组建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以市市场监管局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二是明确市局和执法支队的职能边界。市局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以及有关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全市性影响和跨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的大案要案。执法支队以市市场监管局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三是强化执法支队与芗城、龙文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衔接。芗城区局执法队行政编制10名、龙文区局执法队行政编制8名连人带编划归执法支队后,由执法支队统一承担相关执法责任,两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基础性监管工作,减少市、区执法层级,防止重复执法。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印发《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执法稽查工作的若干意见》,从强化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协作等四个方面对全系统执法工作进行规范,并重点强调全系统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全部使用“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管理系统”,确保办案程序规范,及时通过省局办案系统对接“两法”衔接平台。二是认真落实省局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相关裁量基准,严格规范行政行为裁量权,做到有规必用,严格落实有关降(升)级、降(升)档审批制度,并将裁量基准的规范使用情况列为行政执法评议的重要指标之一,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行为公正性、合理性和透明度。

3.强化重大行政处罚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定《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规定》,梳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明确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应当进行法制审核。建立执法机构自行审核、法制机构审核、局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构成的三级审核机制,实现对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的全覆盖。

4.强化“两法衔接”。与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联合召开食品药品“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各单位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就加强执法协作、畅通“两法衔接”进行深入探讨,形成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若干意见。根据会议研究意见,建立食品药品“两法衔接”工作联络机制,确定具体的联络部门和联络员。同时,对健全案件移送与监督机制、完善提前介入工作机制、涉案物品管理和处置、提升“两法衔接”平台功效、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及办案质量监督等方面的关键性问题进行规范。

5.积极推行互联网+行政执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批复,开展在线电子数据取证试点,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研究在线电子数据取证涉及的重大基础法理问题,探索适应新时期网络市场监管要求的在线电子数据取证技术、证据标准、证据管理规范,为完善在线电子取证制度提供基础依据;建设漳州市网络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包含网络交易监管、智慧地标监管、网络广告监测、在线取证中心、搜索研判、价格监测及后台管理等业务模块,为我市网络交易监管提供数据基础、监管手段及技术支撑;与华为、美亚等国内顶级网络安全、网络科技企业合作,运用区块链技术,对网络交易技术监管体系的总体设计架构、在线监测与取证方案进行尝试性地设想与论证,并借鉴交通技术监控体系提出市场监管在线电子数据取证所需的技术实现条件。

6.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和市场退出机制。一是围绕信息归集口径,从横向、纵向全方位扩容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归集量,信息归集数据质量提升明显。从统计数据看,目前全市累计归集公示306728条信息,全年增加归集信息34831条,增幅达12.8%。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僵尸企业”清理工作,并与市税务局、人行签订合作备忘录,加强在查询税收状况、资金流动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去年来,全市共对9132户企业进行了调查清理,唤醒休眠企业741户,动员停业企业主动注销6068户,立案吊销失联企业2323户,既有效厘清了年报基数,也避免了“僵尸企业”挤占过多社会资源,有效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三是积极推广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对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实行简易注销,无须登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即可。今年来,已办理简易注销登记企业3770户,有效加快市场主体退出速度。

7.积极开展各类监管执法工作。一是突出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为重点,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取得明确的成效,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968起,案值1113.85万元,罚没款1832.21万元。其中查处食品违法案件421起,对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坚决按“四个最严”要求,给予“最严厉的处罚”,对9起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办。二是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联合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对在漳直销行业相关企业开展约谈告诫,深入开展“保健”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出动监督检查人员2290人次,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20件,立案调查虚假违法广告、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保健食品无中文标识等案件7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1条。三是积极推进“双打”工作开展,引导各成员单位开展了“质检利剑”、“红盾行动”、“云端2019”、“剑网2019”、2019知识产权执法“铁拳”等20多项专项行动,查处行政违法案件1215件,覆盖农资、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12个领域,罚没金额8375多万元。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认真做好执法监督日常工作。一是认真执行案件核审有关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今年来,核审本局行政处罚案件19件,这些案件基本上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恰当。二是认真执行案件集体审议工作制度,将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决策纳入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事范畴,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实行民主决策,并在此基础上开展重大复杂案件专家会诊工作,妥善处理重大、复杂、疑难行政执法案件,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有效化解执法风险。

2.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制定出台《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结合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细化制度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通过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全程记载行政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对执法全过程实行可回溯管理,将法制审核覆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3.组织开展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评议。抽取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今年来办理的食品药品案件26件进行交叉检查评析,邀请市委依法治市办领导到会指导,就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存在的调查取证、定性处理等方面的不足逐一点评,通报案件评议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推动执法办案质量提升。

4.依法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在市人大、市政协、市委、市政府的指导帮助下,将办理建议、提案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优化营商环境和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16件,主要涉及校园食品安全、药品流通监管、私立医疗诊所和民办医院规范管理、网络餐饮、保护和发展老字号品牌、广告监管、通信行业强制消费、医疗机构计量器具检定、中小学课后服务、儿童游乐设施安全、电梯运行、生猪私宰管控、食品小作坊发展等方面工作,都是当前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热点和焦点。目前,这5件建议和16件提案均已按规定时限顺利办结,办复率、解决率、满意率均达100%。

5.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和有关应诉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继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组织行政应诉4次,出庭率100%。二是与政府法制机构、司法部门等执法监督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定性、适法等疑难问题,及时提请市司法局和两级法院参与案情研判,及时化解行政争议。

6.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一是严格按照《政府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建立和完善信息采集、发布、考核、监督、责任追究等各种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和栏目更新维护要求,构建推进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使该项工作逐步走向系统化、日常化、规范化。截至2019年10月底,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0件。其中,10件属于我机关已主动公开信息,可至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和各系统便民数据查询,已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7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范围,已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利用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切实抓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公开工作,依法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持续提升消费维权效能。一是整合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平台。制定《漳州市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热线及信息化平台整合工作方案》,加强科室沟通联系与协作配合,强化业务融合和培训指导,举办“五线整合”接诉业务技能培训,积极推动市场监管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五条热线”和信息化平台整合,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矛盾化解、权益维护渠道,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019年7月4日开始,实现了“一号对外、多线并号、集中接听、各级承办、部门依责办理”的目标任务。二是依法规范处理消费纠纷。进一步规范管理、优化流程,落实责任,确保消费诉求渠道畅通,及时回应民生诉求。2019年,全市12315系统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24888件,其中:咨询23749件,投诉721件,举报41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7.34万元。全市12315系统一次接通率为91.63%,诉求办结率为99.86%,调解成功率为96.96%。三是推进“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加强12315互联网平台操作指导和跟踪督办,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4150件,积极引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成为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建设ODR企业20家,促进消费纠纷网上源头解决。

2.积极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重视和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和化解矛盾的功能,既注重运用行政复议职能加强对下级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切实纠正不合法、不合适的行政行为,又注重运用行政争议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今年累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5件,其中不予受理3件,要求补正申请17件,受理5件,已办结5件,包括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1件,撤销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3件,维持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1件。同时,今年正值行政复议法实施20年之际,按照省局和市司法局要求收集整理精品案例、典型案例,报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3件。

3.认真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出台《关于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机关普法工作责任,推动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二是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10.14”世界标准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法律施行日、“食品宣传周”、“质量月”、“用药安全月”等重大纪念日,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制作推送普法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市场监管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公民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利用新闻媒体等手段扩大法治宣传效果。三是积极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LED媒介平台等流媒体开展质量科普、食品安全、用药安全及新法新规、政策措施等宣传,有效提高宣传频度,拓展受众面,切实提升公民法治理念,增强法治素养。

4.切实加强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做好信访工作。截至2019年10月底,我局共受理有效信访途径来件12件,通过对信访途径来信进行分类,6件适用信访程序办理,基本得到信访人的认可,6件适用其他法定途径依法予以办理。

(七)全面提高市场监管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强化依法行政人才保障。完善以法制机构为平台、基层所法制员为支点的市县所三级工作网络,把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同志优先选配到法制部门工作,配齐配好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及基层法制员。目前,全市各级市场监管局均设置专门的法制机构,市场监管所均配备兼职法制员。

2.扎实做好内部人员的法制教育。一是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学法考试等制度,局领导积极主动参加各类全局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全员参加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并取得良好成绩。积极探索和建立推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把依法行政情况的考核作为内容之一,并要求领导干部述职报告中把个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作为要素之一。二是重点针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时对执法办案人员和相关科室组织培训,增强一线执法人员依法执法能力。同时,邀请市司法局对我局干部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开展专题培训,积极提升全局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三是探索培训新机制。组织开展“市场监管大讲堂”等活动,安排今年度外出参加上级培训的人员对全系统进行授课,累计举办20余期业务培训,授课内容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各项业务知识,打破工商、质监、食药监的界限,树立大市场监管的理念。四是组织参加全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全市市场监管系统1208名执法人员参加竞赛,并推选一名优秀选手参加省局代表队,代表省局参与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决赛。

(八)落实法治建设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机构调整情况,及时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在市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积极贯彻“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机构牵头抓、其他机构相配合”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全面调动各职能部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整体合力,为法治建设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组织保障。

2.强化督促指导。认真制定《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法制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法治建设目标任务,推动全局、全系统认真落实法治建设职责。加大基层调研力度,掌握基层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及时做好行政执法、行政应诉等业务指导和协调。组织召开全市执法监督工作交流会,就《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执行情况和“两法”衔接工作中的难点进行交流探讨。

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法治政府建设得到有效推进,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所不足,法治建设工作开展侧重基础性工作,创新性工作较少,侧重贯彻落实上级布置的具体任务,工作的自主性、前瞻性较弱。同时,受近年来机构调整影响,市局面临执法机构整合、执法理念融合、执法行为统一等诸多难题,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均不同程度存在业务繁忙、人才紧缺的困难,系统性、创新型工作开展较少。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积极探索,不断研究提高。

二、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根据省市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的年度工作安排,积极改革创新,巩固并深化法治建设成果,持续创新管理机制和监管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推动全系统法治建设全面深入开展。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

1.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持续推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的方向继续前进。二是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积极面向社会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紧扣社会热点、难点,有效推进“法律六进”工作。三是持续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继续深入推进商事登记改革,营造更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扎实推进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切实做好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工作,清理废除含有排除或限制竞争内容的现行政策;深入推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推动各级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强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常态长效归集公示,积极推广企业信用社会共治。

2.持续提高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或培训活动,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培训长效机制,通过多种方式,有计划地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与更新,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形式的执法实践专业培训。三是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考评,切实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工作水平。

3.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执法人员法律业务培训、执法纪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执法工作日常评议考核。二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形势分析,及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认真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与约束,提升行政处罚文书说理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四是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力度,认真开展对执法行为进行检查、评议、督促、纠正等监督工作,推行执法检查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及实名点评通报制度,积极实践行政复议调解制度,及时化解各类行政争议。

4.持续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一是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等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与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等外部监督机构的联系沟通,认真办理各类提案,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等不同形式的社会监督。三是加强行政应诉制度建设,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完善本局行政应诉制度,明确应诉责任和工作流程等,提高行政应诉能力。

特此报告。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