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0年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漳市监〔2020〕61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分局:
为扎实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增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效,现将《漳州市市场监管系统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3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漳州市市场监管系统2020年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省市场监管局和市政府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打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升级版,进一步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有效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闽市监信〔2020〕44号,下称《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2020年度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不低于全市2019年末市场主体实有数的5%,结果公示率达100% 。
二、抽查任务
(一)全省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根据《2020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由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的全省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
(二)全市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根据市局各科室年初统筹制定的《2020年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由市局各科室组织开展全市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
(三)县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分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和年初报送的工作计划,按照双随机原则和相关法规规定比例,自行制定方案,组织本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参照企业抽查标准组织进行,抽查比例不低于本辖区2019年末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户实有数的5%。
三、实施方法
(一)抽查平台。原则上各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应通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抽查系统实施,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应该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跨部门双随机抽查系统实施。对尚未完成抽查事项整合的抽查任务,可按照双随机原则通过原有抽查系统实施,并依法定时限进行抽查结果公示。
(二)抽查时限。全市各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应于4月15日前,完成名单抽取和任务分派,上半年完成实际抽查比例不低于全本辖区2019年末市场主体实有数的1.5%。全年抽查任务应于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实地检查、网上检查工作,并于12月10日前完成结果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组织实施“双随机”工作。坚持规范、透明、公正的原则,充分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评价结果,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抽取检查对象。市局有关科室要加强对基层的工作指导与监督检查,计划中明确由市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的,市局牵头科室负责制定方案、生成检查任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下发实施;县级抽查任务,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抽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动态维护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结合实际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二)突出重点实施靶向精准监管。为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落实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各单位要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实施靶向精准监管,针对市场热点焦点问题开展抽查,增强抽查实效。一要紧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借助疫情哄抬物价、制假售假、从事相关非法经营交易等行为。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实行全覆盖或重点监管的特殊领域、特殊行业企业抽查比例另有规定和要求的,应按相关规定落实。对从事野生动物经营交易等各类企业,应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抽查,适当提高抽查比例。二要结合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实施差异化抽查。对生产销售与新冠病毒肺炎防治相关的口罩、防护服、药品等产品企业,符合信用风险一般或较低的企业,可以降低抽查比例,采取书面检查等形式,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支持疫情防控。对企业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特别要把在防控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企业,作为重点关注企业,有针对性地提高抽查比例,依法实施严格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净化市场秩序。三要及时全面公开抽查结果。要依法规范实施抽查,及时录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开。抽取应检查的企业要100%按时完成检查,依法应公开的检查结果要100%向社会公开。
(三)按时、高质量完成检查任务。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全年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如有多项抽查任务的,应进行联合检查,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要积极履行监管职责,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按时完成年度抽查检查任务。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问题发现率,避免检查流于形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财务审计、检验检测、调查咨询的,要加强对相关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应当由市场监管部门行使的监督检查权,不得交由第三方机构越位行使。要加强后续监管衔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要一查到底。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对象,要依法处理并按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四)动态管理、按需调整抽查计划。对未列入全市工作计划但实际监管中需要增加的抽查任务,或已列入工作计划但实际监管中需要取消的任务,市局相关科室在报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会同市局信用监管科统一调整并公示。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分局要结合监管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在贯彻执行市局工作计划的基础上,自行增加制定一批抽查任务,确保全年本辖区内被抽查的企业数量不低于企业总量的5%。增加制定抽查任务时,要贯彻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理念,科学确定抽查比例;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要尽可能合并检查。
(五)加强工作总结和材料报送。各单位应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并将工作总结及时报送市局相应科室。请各单位于6月20日,12月10日前,分别将本单位半年和全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情况通过OA邮件系统报送市局信用监管科。
附件: 2020年度漳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