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漳州市妇女联合会 关于印发联合开展“巾帼助力食品快检”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市监〔2020〕55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妇联,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党工委(党委)党群工作部(妇联):
现将《联合会联合开展“巾帼助力食品快检”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漳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3月23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漳州市妇女联合会
联合开展“巾帼助力食品快检”活动实施方案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广大市民高度关注的民生话题,社会对食品安全监管充满期待,为充分发挥食品快检高效、便捷的作用,借助巾帼志愿者力量,提高群众参与食品快检工作及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的积极性,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漳州市妇女联合会在全市开展“巾帼助力食品快检”活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加强食品快检工作,发挥巾帼志愿者力量,助力提高食品快检高效、便捷的检测筛查作用,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提高群众参与食品快检工作及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的积极性,推进形成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食品监管、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格局。
二、活动内容
(一)活动主题:“巾帼助力食品快检”
(二)活动时间:2020年3月至12月
(三)活动方式:全市各级市场监管、妇联部门联合开展,通力配合,分工协作,具体分工如下。
1.市场监管部门: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以下简称“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当地妇联部门沟通协调,牵头组织监管人员、检测技术人员和巾帼志愿者开展抽样快检工作;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以及快检相关知识等;监督相关单位及时公示检测结果;对于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对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处置。
2.妇联部门:各县(市、区)妇联,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党工委(党委)党群工作部(妇联)(以下简称“各县(市、区)妇联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巾帼助力食品快检”系列主题活动;借力借势借时开展食品安全常识、快检相关知识的系列宣传活动,发动妇女群众参与购买食品主动送检;组织巾帼志愿者协助做好经营场所及现场公示检测结果的监督提醒。
三、活动安排
(一)快检范围:
1.快检对象:辖区内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
2.快检品种:蔬菜、水果、畜肉类、禽肉类、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
(二)快检项目:以配备现有的快速检测设备能承担的检测项目为主,主要包括:农药残留、甲醛、吊白块、亚硝酸盐、二氧化硫、双氧水、硼砂、工业碱、重金属、非食用色素等。
(三)快检任务:具备快检条件的经营场所每周至少开展快检2-4次,已配备快检车的县(市、区)可以在辖区内分区域、分批轮流派出快检车开展快检工作。重点针对重大节假日、农村墟日(赶集)等时段。各县(市、区)全年开展食品快速检测任务按辖区常住人口比例计算不少于2批次千人(详见附件1)。
(四)快检方式:
1.快检室。群众自行购买食品主动送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设立的快检室进行检测筛查。
2.快检车。市场监管部门派出快检车,开展现场抽样快检工作。
3.其他方式。市场监管部门可通过现有配备的快检室、快检箱等快检设备或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开展快检工作。
四、活动步骤
本次活动分为部署动员、联合实施、总结分析三个阶段。
(一)部署动员阶段(2020年3月23日至3月31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妇联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工作任务,建立部门联络员、巾帼志愿者联系制度(详见附件2、附件3),加强沟通联系,确保快检工作顺利推进。积极动员各快检单位在适当位置设置“巾帼助力食品快检”“食品快检进市场”“食品快检进超市”“食品安全你我同创,和谐健康大家共享”“食品安全齐监督,食品安全靠大家”等宣传标语,并通过监管微信群等渠道做好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联合实施阶段(2020年4月1日至11月31日)
1.快检准备工作
(1)制定快检方案。由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牵头,会同当地妇联部门,根据本地区快检计划要求,制定具体快检工作方案。
(2)做好快检计划。提前安排抽样快检人员(包括:市场监管人员、检测技术人员、巾帼志愿者)、快检范围、快检任务、快检方式等。
2.快检实施工作
(1)样品采集。(包括:一是群众自行购买样品主动送检;二是市场监管部门派出快检车、抽样人员随机采集样品。)所采集的样品数量应当满足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的需要。采集的样品应当按照食品贮存要求进行贮存,不得污染或改变样品性状。样品采集完成后,应记录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信息以及样品的名称、数量、生产者或产地等信息,原则上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2)检测实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人员实施快速检测前应检查快检设备是否完好能够正常工作,快检的试剂是否保管得当并在有效期内。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人员对样品进行检测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
(3)出具结果。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原则上在样品采集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检测结果;保质期不足2个工作日的食品,应在保质期内完成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结果;生鲜食用农产品应在样品采集完成后24小时内完成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包括检测时间、检测方法、所检测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信息、检测结论、检测人员等内容。
(4)结果处置。对快速检测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应当及时告知相关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并提出处置意见。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认同检测结果的,应采取下架退市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消除风险;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4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期间应采取暂停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
3.结果运用工作
(1)现场公示制度。快速检测结果应当在经营场所的公示栏及时公示,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2)实行月报制度。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每月收集汇总辖区内快检工作有关数据,并填写月报表(详见附件4),做到建档归档、留存记录,及时在单位门户网站、公众号、公示栏等相关媒体公示有关信息,同时向市市场监管局(抽检科)报备。
(3)建立通报制度。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上报情况,适时对各地快检情况进行通报。
(三)总结分析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分析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不断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及时整改,提高成效。活动情况总结请于12月15前报送市市场监管局(抽检科)。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要从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形象、创新食品安全社会管理、推动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的高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通力配合,密切协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管理,统筹协调。要加强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充分发挥食品快检风险隐患初筛作用,切实抓好食品快检工作。要注重统筹协调,及时跟进工作进展情况,确保食品快检工作顺利开展。
(三)规范操作,依法处置。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快检程序和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快检工作,确保快检程序规范化。对快速检测发现的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的食品,要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置。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宣传活动进展情况,扩大活动影响力;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联系方式:市市场监管局 康荣辉 0596-2923437
电子邮箱 zzsjcjk@163.com
市妇联 陈 柳 0596-2027002
电子邮箱 20211930@163.com
附件:1.2020年漳州市“巾帼助力食品快检”活动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任务分解表
2.漳州市“巾帼助力食品快检”活动联络员登记表
3.漳州市“巾帼助力食品快检”活动巾帼志愿者登记表
4.漳州市“巾帼助力食品快检”活动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