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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 市场监管系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漳市监认证〔2020〕72号

发布时间:2021.06.15来源:点击率:0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有关科室,直属分局:

现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依据监管职能,加强协作配合,抓好贯彻落实。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疫情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道安整治。根据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体部署,按照市道安办《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漳道安办〔2020〕17号,见附件1)、《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漳道安办〔2020〕14号,见附件2)和《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市监办〔2020〕26号)规定的整治目标、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步骤安排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领导,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3)。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要围绕市道安办《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按步骤、分重点、有计划开展大整治大排查工作。一要开展调查摸底。紧密结合市场监管职能、监管对象及监管事项,摸排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做到底数清,为整治工作打好基础,做好准备。二要开展集中整治。对照底数、依据职能,全方位、多角度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三要强化检视指导。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日常重点检查,充分发挥行政指导职能,通过检视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患安全漏洞、堵牢隐患风险,巩固排查整治成果。四要注重机制建设。及时总结道安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做法,查摆问题、寻找对策、建章立制,提升整治效能、构建长效机制、夯实整治成果。 

三、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围绕大排查大整治,紧密结合《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2020年工作要点》,依据《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理顺工作机制、厘清各自职责、明确整治目标、夯实整治成效,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有序推进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一)指导各县(市、区)局、综合执法支队加强对改装、拼装机动车等车辆及配件经营销售领域执法检查,做好非法生产改装、拼装机动车、低速电动车的无证查处工作,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责任部门:执法稽查科)

(二)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销售企业清理整顿,对借用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名义销售低速电动车产品的,要责令企业停止销售违法产品。(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

(三)加强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严禁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在平台销售,加强对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监管。(责任部门:网监分局)

(四)指导查处车辆商标侵权行为。(责任部门:商标科)

(五)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领域抽检监督检查,指导受理调处消费者投诉举报。(责任部门:消保科)

(六)推进机动车检验机构“三检合一”资质认定工作。(责任部门:注册审批科)

(七)开展生产领域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力度,配合工信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摸底。(责任部门:质量监督科)

(八)调查汇总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生产企业情况,并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调查汇总清理整顿期间未取得许可和营业执照的生产企业情况,依法清理不达标生产企业。(责任部门:特种设备科)

(九)依法组织开展工作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责任部门:计量科)

(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标准的标准信息服务和宣贯工作。(责任部门:标准化科)

(十一)督促认证机构落实CCC认证产品生产一致性检查,落实获证车辆检测机构检测能力“事中事后”监管,督促检测机构落实乘客座位安全带完好性检验。(责任部门:认证检测科)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局要把道安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今年工作“一把手工程”,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细抓实。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具体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行政执法。要主动履职、严格执法,结合今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发现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职责的,及时予以查处,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监管职责范围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及时责令整改、执法办案、移送案件、上报反馈。

(三)注重协调配合。要形成监管合力,在当地道安办的工作部署和阶段指导下,结合自身职责,密切内部协作、加强外部配合,在信息通报、案件查办和案件移送等方面加强合作,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互动衔接,形成专项整治合力,共同推进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四)加强督查指导。市局机关各有关科室要加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协调处理遇到的重大情况,于每季度首月1日前通过一体化平台向认证检测科报送上季度阶段工作情况,12月1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联系人:陈海霖,电话:13605062828。


附件:1.《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2020年工

        作要点的通知》(漳道安办〔2020〕17号)

          2.《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

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漳道安办〔2020〕14号)

3.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汇总 .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