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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B05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漳市监函〔2020〕12号

发布时间:2021.06.15来源:点击率:0

戴学清委员:

您提出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药店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真诚感谢您对我市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对我市药店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这几年,我们一直非常重视零售药店的监管工作,采取了一些措施,也取得一定成效。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开展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2019年,我局围绕药品零售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消除风险隐患。制定下发工作实施方案和督导方案,随时跟进工作进度,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召开30余场宣贯培训会,与企业签订责任状,集体约谈辖区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及各门店负责人,完成对全市1143家零售药店全覆盖宣传培训工作;举办全市药品监管业务培训班,提高执法检查能力;整合检查资源,同时推进执业药师挂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处方药销售三项专项整治;强化案件查办,组织上下联动督促检查,震慑违法违规行为;狠抓工作作风,与纪检部门联合,通过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组织座谈等方式,对各县(市、区)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773人次,抽查药品零售企业728家次,完成药品抽检1347批次,限期整改237家,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1家,撤销药品GSP证书8张,立案90起,移送公安机关8起23家零售企业主动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123家零售药店变更执业药师。

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过程中,针对当前药品流通监管最急需解决的难点、热点和堵点问题,积极创新监管方式,破解难题。一是多部门联动,整治执业药师兼职行为。医疗机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兼职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是在监管中遇到的较为棘手的问题。我局积极与各级纪委、人社、卫健部门联合,将执业药师兼职行为整治作为“1+X”专项督查整治工作有效延伸,及时移送违法线索,梳理执业药师社保缴交情况,排查出我市7名零售药店执业药师为在职公职人员。通过部门联动共同监管,有效打击执业药师兼职行为。二是强化处方药管理。处方药监管是基层监管部门多年难以逾越的难点和堵点,我局积极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的新举措,采取纸质处方+慢性病建档+电子处方的方式,引导督促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增强守法意识,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电子处方平台零售药店680家,共开具电子处方93万张。支持鼓励福建聚芝林医药连锁总部自主研发的与实体医院联合、通过远程审方平台实施的电子处方平台,多渠道解决处方来源不顺畅问题。

(二)重视宣传教育,引导企业自律。组织开展药品科技活动周、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疫苗管理法》和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开展“城乡携手共建药品安全防线”宣传,组织“中药技术岗位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利用电视台、短信、微信公众号、广场宣传、科普讲座“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发动社会共治,鼓励全市各零售药店积极参与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提升公众对药品安全认知水平。宣传活动期间,共发放药品安全公益短信680万条,公众参与14309人,其中义诊、咨询人数3202人,受益贫困人口数1898人,制作宣传海报展板450个、发放宣传资料8806份,省级媒体宣传1次。

(三)投诉举报热线整合,提升维权服务效能

我局成立以来,将原工商(12315)、质监(12365)、食药监(12331)、物价(12358)、知识产权(12330) 五条投诉热线整合,实现了“一号对外、多线并号、集中接听、各级承办、部门依责办理”。同时,我局制定下发了《漳州市市场监管局12315接诉员管理规定》和《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指导意见》,加强对一次性接通率、咨询满意率、诉求办结率、调解成功率、回访满意率等多项考核指标开展定期通报和考核,做到依法高效处理消费投诉举报,借此提升消费维权满意率。并通过加强投诉举报数据采录管理,认真核对调解且已办结的消费投诉数据,确保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数据的准确真实,保障数据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目前,消费者只要拨打12315,不仅能维权,还能投诉产品质量、食药安全、价格欺诈、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据统计,2019 年漳州全市12315 系统就已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34008 件,其中咨询32279 件,投诉1050 件,举报679 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9.53 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药品零售环节监管是长期的工作,需要常抓不懈。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听取您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运用市场监管职能,持续加强宣传,加大整治力度,保持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和强大威慑,探索执业药师管理新方式,规范零售药店电子处方运用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一是化解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不足的思路和对策。首先通过政策引导大力推进我市药店连锁率,今年准备出台《漳州市关于支持和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其次鼓励本地零售药店药学技术人员积极参加职称和执业药师考试培训,提高应试通过率,提升执业药师审方和药事服务的能力;第三加强与省局汇报和沟通,积极探索乡镇以下药店药学技术人员配备的符合实际的政策,使基层零售药店监管更加符合实际。

二是加强零售药店处方药管理的建议和措施。我局将积极与各相关部门配合,推动建立卫健委、医保局和市场局协调联动机制,探索医疗机构处方药流出制度,探索建立处方药双轨制管理,建立慢病药和长期固定用药的处方审核登记制度,确保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有方可审。同时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处方药知识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其自觉自愿参与处方药管理意识,防止和杜绝滥用处方药或违法销售处方药行为,保障百姓在零售环节用药安全。

三是深化改革,提升市场便利化环境。在压缩药品经营审批时限基础上,持续推动优化服务举措,探索实施药品经营企业“多证合一”和“证照同办”政策。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签署:朱东风

联系人:李静瑜

联系电话:13960169266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